超期服役的人情红包该下岗了


王攀

前日,大渡口区重庆奧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员工大会上宣布的一条新规,让众多员工议论纷纷:若你结婚要请同事,请先签协议,保证婚姻是慎重的选择,一旦离婚,双倍退还礼金。“这样也能一定程度减轻其他人的负担。”公司经理如是说。(1月20日《重庆晚报》)

重庆这家公司的新规,一点都不值得奇怪,它不过仅仅还原了红包的本原而已:红包往来原本就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唯一的区别是没有利息。

其实,任何风俗都有现实的社会背景。在不发达的农业社会里,普通人家经济条件不好,娶媳嫁女都需要花很多钱,难免遇困难,这时候,亲友送红包,除了贺喜之意,更是一种接济,帮助他们渡难关。而周围的人之所以愿意接济,是因为自己也会有娶媳嫁女这一天,到时候对方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接济自己,回来的红包,也只会多不会少。

而且,即便自己结过婚了,仍旧不用担心送出去的红包一去不复还,因为自己还有子女,子女也有婚事,仍旧可以延续上一辈的红包来往。

红包这种民间借贷,没有明确担保,约束双方的是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狭小的社会舆论圈子。在人员流动不大的社会里,无论是朋友关系,还是同事关系,都比较稳定。一个人送出去的红包,不用担心收不回来。如果那个人不识大体,只收不送,熟人社会的舆论圈子自动会谴责他。这样,他就会在社会上难以立足,所以,没人敢毁约这种借贷关系。

但现代社会,人员流动非常大,今天是同事,可能明天就不是了,今天同居一城,可能明天就相隔千里。在这种情况下,红包这种民间借贷担保就变得非常脆弱;而失去稳定的保障,没有小圈子的“舆论监督”,贺喜的红包就会成为人情之累。

所以,与其说越来越多的人讨厌“红色炸弹”,不如说是红包这种民间借贷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而中国又是一个面子社会,送红包者尽管心中不情愿,但碍于面子仍旧奉上,少了还拿不出手。于是接二连三的喜事,就会成为压力。

温情只是红包的外衣,重庆这家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如果离婚红包双倍退还的协议,不过是撕开了这层温情面纱,让红包赤裸裸的呈现人们面前。不同情况员工的反应也很有意思。对此新规,结过婚的多数赞同,没有结婚的多数反对。比如,已婚的黎国不无调侃地说:“我们这些已结婚的,就完全是肉包子打狗!”其实,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声音。

已经异化到如此地步的红包,还有必要存在吗?取消红包,这很困难。送出去的想要收回;没有收到的还想收到。一刀切并不合适,更何况,移风易俗最难。不过,像重庆这家公司的新规,其实就就等于对红包下刀。比如,正准备结婚的刘念(化名),本计划最近就开始发请柬,但现在公司规定一出,她就犹豫了,不知道还要不要请单位同事——虽说规定不是专门针对自己,但还没结婚,就先签个关于离婚的协议,想想总觉得别扭。

在我看来,当结婚不再成为没有帮助就难以逾越的关口,当红包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该有一种更好的贺喜方式,取得已经超期服役的红包了。

http://www.cqwb.com.cn/webnews/htm/2010/1/20/3578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