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报令”引发质疑,首都媒体公然集体抗议。这是否出乎官方预料?在笔者看来,舆论反弹是好事,因为它促使政府反思其管治理念,推动首都的社会管治朝精细化、精致化方向转变。
政策出台必须具有民意基础。在酝酿“禁报令”时,有关部门就应该调查民意倾向,了解市民的阅读需求。无视公众需要而悍然禁止,遭到质疑和抵制自在情理之中。如今,社会管治须以政府与市民的“共识”为基础。即使确有需要对地铁售报进行整顿,有关部门也该采取用传播手段小心试探舆论、精心“制造”共识。用我们的行话说,就是进行政策营销。皇城根下不会缺乏相关人才。
“禁报令”伤害政府与媒体关系。让主流报刊退出地铁市场,其指标意义远大于经济损失,势必会遭到媒体的“软对抗”。新闻媒体是最重要的舆论制造者,其资源和影响超越国界。传统上,新闻媒体是体制内的管治工具,无条件地贯彻官方意志,可如今的媒介生态已发生变化,官家却未能及时洞察。官方意志遭到媒体抵制,就难以转化为社会意志,“楚人”也将难以“渡河”。
“禁报令”损害政府的信息管治能力。在北京地铁销售的多为本地报刊,在上班途中接触本地媒体信息,这对抢占信息先机本是一大便利。如今的“禁报令”迟滞来了信息传播,一旦出现重大事件,难免影响危机处理的效果。在传播作业中,信息的重复是极为重要的。多元化、高品质的信息是现代生活的必需品,现代化都市应该全力提供优质的信息产品。“禁报令”与此背道而驰。
北京当局低估了新闻媒体的社会动员能力。在涉及自身利益时,新闻媒体展示了非凡的议题设置和社会动员能力。首都媒体构造的国内外舆论联盟不依不饶,大有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架势。在此语境下,有关部门想必进退两难,悔不当初。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这对国内其他地市都是一个警示:新闻媒体究竟是“政治社会”的要素,还是“公民社会”的代表?二元化思维无法解答这个问题。
加拿大经济历史学家、媒介学者哈罗德·英尼斯曾说,传播是社会控制的手段。美国学者罗伯特·福特纳进一步把社会控制分为国内架构和国际架构两种。在国内,传播最重要的任务是确立“四政”(政党、政权、政客和政策)的合法性基础。“禁报令”事件提醒官员们,单纯依靠公权力进行社会管治的时代结束了,尊重民意、积极协商是现代管治的精髓。政治传播学恰逢其时。
(作者注:此文是《环球时报》的约稿,本安排在1月25日发表。不过,在1月20日我交稿时曾对编辑说,北京市有可能撤回或变通《禁报令》。今天收到编辑留言:“果然如您所料,北京市改动了‘禁报令’”。可喜可贺!2010年1月22日于爱尔兰)
北京“禁报令”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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