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卧龙:地方政府是否该向北京学习调控政策?


  去年,北京房价发疯的新闻火了一茬又一茬,引起了有关北京房价的大讨论,近日爆出的地产新闻又频频聚焦北京,北京一时间成了抑制房价的重点战场和各地争相效仿的典范代表。北京作为房价畸形上涨的重灾区,当地政府要员和建委负责人的连番表态,让我们看到了北京市治理房价落实政策的决心,也让我们在非理性的“喊降盼降”的舆论声中,开始思考抑制房价的政策影响和合理手段。

  打压房价哪种手段更有效?

  居高不下的房价滋养了人们浮躁易怒的心态。现在一提起高房价,人们的议论声就像机关枪一样响个不停,并且枪口一致对着政府的调控政策和行政能力,人们认为只要政府出猛招下大药量,房价没有不下跌的道理。可是,人们似乎忘了“是药三分毒”的常识。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对付高房价,到底应该使用什么手段什么力度更有效更安全。

  在近日的一次座谈会上北京市市长郭金龙曾公开表示,“去年我讲过,在房价低的时候政府不托市,今年在房价涨得比较高的时候,政府也不会用行政手段去打压,政府也不压市,因为高端的由市场去调节,政府要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一语惊醒梦中人,“不用行政手段打压房价”引出了政府干预房价的新思路。有的时候,人们就是没有区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政府应该做的,哪些是应该留给市场自主调节的。中国的楼市从小被政策看着长大,市场调节能力后天发育不良,就像一个成长中的孩子,如果你只是想用行政打压的方式严加管教,用填鸭式的方式被动教育,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一些改观变化,但是从长远来讲却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持久发展。

  最近,南京、杭州、福州等城市的多家银行都暂停个人房贷发放,理由是当月贷款额度早已用完。这是继开发商拿地首付款抬高至50%后,信贷调整首次波及个人房贷领域,这也点亮了信贷持续收紧的信号。众所周知,房地产的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除了利用金融杠杆平抑房价外,政府还应该大力调整住房结构,增加中低价位和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持久抑制投机性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和监管力度,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组合手段由内到外进行综合调和。如果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的干预导致房价在操控中大起大落,就算房价的高烧病治愈了,也可能留下脚瘸的毛病,导致房地产的后进发展受到影响。

  地方政府效仿北京小心东施效颦

  可以看出,本次北京政府治理房价主要致力于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日前表示:“(北京市)政府将把一级土地出让收入的50%以上,约300亿返还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当中”。北京市长郭金龙也于近日提出,今年要把住宅供应土地的50%以上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定向安置房等政府应该保障的住房。其次,竣工的住房面积不低于50%。由此可见,北京没有直接拿商品房开刀,而选择的是通过曲线救市、各取所需的方式,稳定房价平抑住房矛盾。

  北京市的这个做法确实具有一定的先创性,但是如果各地单纯效仿北京的做法也并不理智。因为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并不一致,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中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而且北京因为投资性购房比例过大,房价水平增长过快,所以扩大保障性住房就成了极为应景的解决住房难题的重要举措,但是各地如果不考虑自身状况,一味效仿北京的话则有可能造成财政紧张资源浪费的消极结果。治病有很多禁忌,除了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外,更怕看别人吃什么药自己也跟风下方子。因此各地政府应该效仿的是北京稳定房价的决心和力度,但是在措施制定和执行方面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更适合当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

  不管怎样,北京市这次集中火力稳定房价树立了一个先进的典型,对于2010年的楼市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同时,北京市为我国房地产调控跑下了领先的第一棒,我们希望看到其他城市能够接过第二棒、第三棒,加快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步伐和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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