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闻出版业将打造六七艘“航母”


  1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对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 《意见》提出,要在三到五年内,重点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新闻出版企业。并提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意见》提出,打造合格市场主体和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骨干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重组。《意见》还要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渠道为企业融资。《意见》同时强调,在内容生产领域,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