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这不能算是期权模式,只能是一份有保底和分成的土地开发融资协议。协议双方分别是出资方:上市公司漳州发展;受让方:漳州龙文区人民政府及漳州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协议具体内容是:双方共同合作对漳华路龙文段配套开发用地(A地块共164亩)进行一级开发。本次合作的一级开发权价款为5000万元,由漳州发展承担并计入土地开发成本;每亩土地开发成本不高于32万元,若实际成本高于上述额度,则由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及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负责所有超额成本,漳州发展合计投入的资金总额为1亿元。项目的一级开发权价款以及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是漳州发展在合作开发A地块的投资,全额计入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及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按协议约定支付漳州发展一级开发的全部项目资金及收益。
项目结算及收益分配方式:漳州龙文区政府及漳州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同意在每季度末由漳州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按时足额向漳州发展支付年12%收益。A地块挂牌出让时,若漳州发展最终中标摘牌,漳州发展实际投入的土地一级开发资金、年12%收益及出让净收益的18%于成交确认日转为地价款;若由非漳州发展中标摘牌,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应在土地出让收入到达其财政专户之日起30日内将漳州发展实际投入的土地一级开发资金、年12%收益及出让净收益的18%支付给漳州发展。
故此,漳州发展认为,该协议合作项目采用固定回报加上收益分成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司的年总投资收益率在12%以上,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且风险较小。
咋一看,这份协议是皆大欢喜,出资方确保了自己的投资收益,受让方能较好地成功融资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而且是一定程度上的模式创新,但这份协议的成功之处是未来几年漳州这块土地必须是升值或至少是高位震荡,漳州龙文区政府及漳州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不会有违约风险。这其实才是这份协议的最大风险点。
否则1亿元的资金投入下去,最终A地块挂牌出让无人问津,漳州发展会发现自己拿到的只是一个鸡肋。
当然,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还是很小的,因为漳州已属于海西经济区,除非战争或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件以及中国房地产市场崩盘,漳州发展还是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的。
龙文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
||||||
地 类 |
项 目 |
单 位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商服用地 |
区间价 |
元/M2 |
780-900 |
660-780 |
540-660 |
420-540 |
万元/亩 |
52-60 |
44-52 |
36-44 |
28-36 |
||
均 值 |
元/M2 |
840 |
720 |
600 |
480 |
|
万元/亩 |
56 |
48 |
40 |
32 |
||
住宅用地 |
区间价 |
元/M2 |
390-450 |
345-390 |
300-345 |
255-300 |
万元/亩 |
26-30 |
23-26 |
20-23 |
17-20 |
||
均 值 |
元/M2 |
420 |
367.5 |
322.5 |
277.5 |
|
万元/亩 |
28 |
24.5 |
21.5 |
18.5 |
||
工业用地(分两级) |
区间价 |
元/M2 |
270-288 |
252-270 |
------ |
|
万元/亩 |
18-19.2 |
16.8-18 |
||||
均 值 |
元/M2 |
279 |
261 |
|||
万元/亩 |
18.6 |
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