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曾给中国劳动人民带来一点微弱的光亮。
这点光亮,今天随着对律师李庄的宣判,闪烁得光怪陆离。
到底是打黑,还是黑打,这个在中国知识界、法律界的争论,也许永远无法划上句号。
打黑,本来是法治社会必须进行的常态,一旦引入中国人民熟悉的运动模式,在行政权力大于一切的环境下,怎么可能不黑打?
我个人是为打黑欢呼的,因为黑社会实在可恶。
但是对运动式的打黑,从来就没抱什么希望。
经历过各种千奇百怪运动的中国人应当知道,所有的运动,最终的受害者都是人民。
如果人类还有真理的话,请记住这句。
只要是运动,请诸位为自己和家人考虑,都不予以支持。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和黑社会相比,失去约束的公权力,尤其指鹿为马的公权力,更为可怕,对人民的危害也更大。
真的打黑,只有加强法制建设,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只有将公权力放到笼子里,让人民可以监督、批评、指导。绝不能冀望于运动。
运动式打黑,打得是表,助长的是里。黑社会的形成,往往与权力勾结在一起,公权力失去约束,今天打的黑,明天会卷土重来,甚至更黑。
2009年10月,我曾看过CCTV的东方时空节目,主持人柴静“正气凛然”的指责黎强威胁法官,然后采访法官问黎强威胁他什么,那个法官说:“他就是说,你作为法官,说话要负责任”。看到这儿,我哑然失笑。“你作为法官,说话要负责任”,这个话也算威胁法官了,这样的法制环境多么令人称奇?那期节目的标题是“黑老大什么什么”,记不清了,只记住有黑老大三个字。请注意,当时黎强还没被捕,还在接受采访,就被柴静的CCTV定性为“黑老大”了。
重庆这一场打黑,到底是让中国的法制建设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有人说,重庆在2010年1月8日的刹那间,倒退回1966年。
在世界人民克服重重困难向前走,寻找人类至善至美的境界时,重庆选择了向后转。
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努力追寻依法治国和完善法制建设时,重庆突然重拾人治的大棒,向法制的小屋重重一击。
当然不必为此而悲观。今天的重庆并不能代表整个中国。
政绩工程和政治秀日益被全国人民鄙视的今天,人民的选择只能有一个方向:向前,向前,向前。
中国的法治努力和法制建设绝不会因为重庆的闹剧而倒退43年。
打击黑社会,在法治的环境下,在法制的框架内,在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中,应长期不懈、持之以恒地进行。
那种运动式、狂暴式、躁动式、主观大于客观、领导意志决定一切的举动,应被历史彻底地埋葬。
历史已经证明,法制建设一旦成为政治秀场,法治追求一旦变成领导意志的工具,其必将走入歧途,对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祢补的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狂暴、躁动的运动模式,一直为别有用心的“专家”所喜好,不明真相的人民往往成为其最容易利用的工具。人民的愤怒往往成为一支失去方向的利剑,劈向人民自己的臂膀。
运动是什么?运动是秀场,也是政治决斗场。
为了做秀鼓惑人心,为了击倒在法制框架内无法击倒的对象,才会有人借助运动。在运动中,失去理智、冲破法制约束、与事实背道而驰的主观臆测,往往成为某些人利用的工具。
我的朋友小吏讲过一个故事:
在两百多年前的法国大革命中,骄奢淫逸的国王路易十六被推上了自己设计的断头台,革命群众祭出的口号是“路易十六必须死,因为祖国必须生”。
在汹涌的革命洪流中,可谓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替路易十六辩护的律师马尔泽布,连同他的儿子一道,也被送上了断头台。
今天的法兰西,已经是民主和法治的国家。马尔泽布的雕像,矗立在法国最高法院的大堂中。
一个国家的最高司法机构,放置一座律师的雕像,是极不寻常的。
谨此提醒热衷指鹿为马的某些运动专家,历史潮流浩浩汤汤,中国的法治追求和法制建设,将因为李庄案得到警醒,从而取得更大进步。决不会相反。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