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学校可以休矣!

今天中国青年报说:“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新建的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经过激烈角逐,名单终于出炉。据悉,今年遴选其中的40所左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2011年、2012年再分别遴选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
对于“示范性”学校的批评我在许多年前就提出了,基础教育先出现重点班校,然后就是示范学校,最后发展为星级学校。不管怎么变,都是教育行政机关把行政管理的问题搞颠倒了。
合格评估是一种鉴定评估,是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由审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这是必须的。
“办学水平评估主要是根据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规定的任务和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经常性、综合性评估。” 这就是评优评估。笔者始终认为:这种评优性质的评估有百害而无一利。这些年来许多大学校长对于没完没了评优评估进行批评,但教育部并不当一回事,现在又在搞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可以想象这种竞争也是一定会很激烈,最后效果也一定不会好。
为什么呢?
合格评估一定不能少,这是办学的起码条件。
评优评估一定不能要,一搞了评优评估就等于抹杀办学的个性,所有的学校都会遵照一个标准办学,会忽视当地办学的特殊性,甚至会放弃创新精神,而去追求教育行政机关关于评优评估的各种条件。如果做不到,也会造假,这就是评优评估的要害。
一般而言,普变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变性,教育合格评估是对普遍性的最低要求做出判断,并官方不考核办学的个性和特殊性。教育的最终质量优劣也不是官方自己做出的,而是以有社会各方面给出的。当今群众对教育不满意,急功近利是教育部一手炮制的。
作为职业学校的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各国都有各国的特点,就一个国家而言也不是一个模式,中国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能搞一种模式。“示范性”是向谁示范?向那些没有达到“示范性”的学校示范?让这些职业学校走一样的办学路子?搞一个模式?
不久之前,人民日报刊登记者姜泓冰的报道,题目是:《复旦大学校长痛批教育功利化:教育≠成功学》。恕我直言现在大学的功利化的根本原因就是让一个模式给折腾的。所有的大学都参照清华、北大的模式办肯定出问题,急功近利,造假的问题肯定层出不穷。
今天早上看到人民日报的文章:《“海归”光环应立于诚信之上(文化博客)》,我就一直在想,作为国家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肖传国因“学术领域的恩怨”而雇凶报复“揭假者”,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一个人才就是为了院士的名誉、头衔而活着,那么他不但活得很累,而且也会触犯法律。
同样,一所学校的存在如果是为了“示范性”而存在,不管它投入多少,做了多少事情,我敢打赌最后将失去所有的办学的活性和优良个性。如果我国的职业教育都成了一样的面孔,那么职业教育还会有生命力吗?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教育部的官员还不懂,那真是中国教育的悲哀,因为中国的教育就不会由此出现百花齐放,具有个性,更不会充分展示我国特色的现代化教育。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