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金栋
把跳楼统称为“跳楼秀”有失公允,比如,那种以跳楼为斗争手段的民工讨薪,虽然不宜提倡,但不能归于“秀”类。
9日上午,在四川有一中年女子上演的才是标准的“跳楼秀”:这名女子爬上某旅馆三楼楼顶欲跳楼。 女子称,丈夫对她不好,工资不全额上交给她,要求丈夫必须每月把工资如实交给她,并保证“每天给我一个笑脸,否则我就跳下去”。(10月10日四川在线)
双方夫妻家庭有个分工好啊,传统做法“男主外,女主内”。女主内,当然不可回避掌握家庭经济大权。和谐家庭的女主内,虽然手握经济大权,总不致于掏空丈夫的口袋不给一分零用钱。
丈夫在外,总有三朋四友,难免人之常情的应酬,有的还爱好个烟酒。八尺男儿,人前人后,用一分钱也要向妻子讨要,再受个脸色,当这样的丈夫还有滋味吗?假如是我,月薪数千,全额上缴,袋无分文,无以立地,无以做人,不如跳楼。
家庭经济民主,重在互相信任。小心眼儿的妻子,视“男人有钱就变坏”为经典,以为掏空了先生的口袋,他就没有钱去作怪。其实,事物也会走向反面。风筝的线拉得越紧,它就飞得越高。在家中失去温暖的丈夫,最容易搞情人泡二奶,至于那点儿钱,市场经济的今天,总是会挤得出来的。没有工资有补贴,实在不行,八小时外打个零工,钱不就来了吗。
这位四川女子跳楼得来的“管家婆”,手段不光彩,不仅自己给人悍妇印象,丈夫也丢尽了脸面。即使为了她的安全,丈夫作出妥协,未必心悦诚服。每天给的一个笑脸,只能是苦恼人的笑。
笔者主张,新型家庭应发扬家庭经济民主,形成家庭经济管理协议:谁主内,谁主外,因人制宜,管理权向勤俭持家者倾斜;夫妇双方公开收入,不存个人“私房钱”;家庭重大支出多商量,不搞个人说了算;夫妇双方相互信任,不掏对方口袋,允许适度范围支出自由,保护个人一定范围支出的隐私;如果发生经济矛盾,提倡互谅互让,反对分分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