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管打人:三母女被北欧殴伤 祸起野蛮执法


-- 参与打人城管队员扬言打死 3母女自称1人骨折遭市民嘲笑

中国反腐维权网报道(作者葛树春 武鸣一) 2010 年8月3日,湖南省某市大洋区胜利队“西湖南路扩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附近发生一起城管队员与市民斗殴事件。事件中,市民石晓芸、胡裟、胡京 3 母女被大洋区城管队员3次进门殴打,石晓芸的女儿胡裟眼部受伤住院治疗已近半月 (CT 检查确诊脑部有淤血) ,石晓芸肾挫伤(肾出血),大洋区城管方面声称一城管队员骨折。据悉,事件发生后,辖区内南城派出所一再声称要将石晓芸的女儿胡京拘留 ...

城管队员骂人引冲突酿血案

日前,被殴打致伤的胡裟正躺在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里,回想起12天前自己和母亲、姐姐被大洋区城管队员殴打的一幕,胡 心惊胆颤 。

2010 年8月3日上午,某市 大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向大洋区西湖南路两侧商户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理由是商户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并限期8月5日将“侵占道路”的挖机移走,这一行为遭到了商户的抗议。

据悉,城管队员将“通知书”送给商户“住友工程机械”负责人(该商户租用事主石晓芸的房屋),“住友工程机械”负责人拒签通知书,后叫来“房东”石晓芸签字,石晓芸同样拒签,并与城管队员理论。

“我看通知书上写的是违章,我便对城管队员说我家没有违章,并对城管说现在讲和谐不能乱搞,其中一名城管队员便粗暴地对我说乱搞搞了我的女儿、搞了我屋的人 ... 骂的不堪入耳 ! 城管说租住在我家的商户摆挖掘机侵占了道路,但实际住户并没有侵占道路,摆挖掘机的用地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石晓芸向笔者陈述了案发前的情况。

据了解,石晓芸的女儿胡京听到城管队员骂人,便携石晓芸和妹妹胡裟来到隔壁邻居家与骂人的城管队员理论,双方指手划脚展开舌战,期间骂人城管的下巴被胡京划破,其余城管见状便蜂拥进屋对石晓芸三母女进行了令人发指的殴打。

十余名城管队员殴打并扬言打死三母女

理论中,胡京无意将骂人城管队员的下巴划伤,胡京及其母亲和妹妹遭到了城管队员令人发指的殴打,当时在现场的围观者甚至闻听有城管队员扬言将“她们”打死,幸好几位旁观者在现场阻止城管打人,胡京又及时拨打 110 报警,胡和其母亲三人才幸免于难。

在场的旁观者表示,当时的案发现场一片混乱,十几平方米的屋子挤满了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对石晓芸、胡京、胡裟三人按倒在角落里实施殴打,并有人用量地的卷尺朝胡裟的头部殴打,石晓芸则被人打倒在地上用脚踹,面对 10 几个大男人的殴打,石晓芸三母女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

当时在现场参与拉架的旁观者向笔者表示,自己和胡京的丈夫两次将打人的城管队员推至门外,第一次推出去之后,城管队员再次蜂拥至屋内,再次对石晓芸三母女实施殴打,后城管队员被再次推至门外,将屋门锁上后才阻止了城管队员第三次进屋打人。

一位买早餐途经案发地的旁观者见一群人围在案发现场,便走上前去一探究竟,发现一名城管队员刚好捡起砖头准备并扬言要打死隔着玻璃门的石晓芸三母女,于是便勇敢的上前去将城管队员手中的砖头抢走,该旁观者的举动同样遭到了参与打人城管队员的威胁。

石晓芸告诉笔者的情况和旁观者陈述的情况一致,“当时十几个城管蜂拥而上对准我和我两个女儿一阵狂打乱踢,三四个城管踢我的小腹,腰部及左脚,用拳头打我的头部,我大女儿则被压在办公桌上,我的小女儿则被城管队员用盘尺击打头部,导致左眼受伤,局部淤血红肿,头部多出血肿,头晕头痛。”石晓芸表示。

2010 年 8 月 13 日,笔者走访胡裟、石晓芸的主治医生,胡、石的主治医生表示石、胡二人在案发后都住院治疗,后为省钱石晓芸出院,为此院方一再强调石晓芸需住院治疗。胡裟的头部被人打伤,目前伤情稳定但视力有所下降,石晓芸的外伤基本轻微,但有肾出血迹象,需要多次会诊,如肾出血迹象依旧,最后法医将确定伤情为轻伤。

城管方自称一名城管队员骨折 , 遭质疑

打人城管未被处理,公安机关欲拘留胡京?

从我国组建城管至今,城管殴打甚至打死市民和小贩的案例数不胜数,而发生在湖南某大洋区的 10 余名城管殴打 3 名妇女事件,事后,城管方面却声称有三名队员受伤住院,其中一人骨折。

该事一经在腾讯 QQ 群内发出,便引来了网友的强烈谴责,有网友谴责某城管队员的无能,有网友支持 3 位被打妇女的勇敢,而多数网友则表示 3 名妇女将 10 多名城管打伤,是天大的笑话,甚至有网友调侃到“能把城管队员弄成骨折,除非是女侠或者武林高手。”

据悉,案发后当地辖区派出所(某市大洋区南城派出所)未追究殴打石晓芸、胡裟者责任的情况下,却欲单独拘留胡京。有知情人透露拘留胡京是“上面(市政府)”的意思,城管队员被致骨折一事除遭到了互联网上网友的质疑和嘲笑外,亦遭到了现场旁观者的嘲笑和讽刺。

现场参与拉架的旁观者闻听有城管队员骨折后哈哈大笑,该旁观者表示在案发现场石晓芸、胡裟、胡京三母女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十几个大男人蜂拥屋子内对石晓芸三母女实施殴打,如果说城管队员因此而骨折,说给谁也不会相信,“只有一名城管队员下巴有轻微的划伤,我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我见到的都是真实的,我也参与了拉架,我说的都可以负责。”该旁观者表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结伙拉帮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多人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我国刑法 234 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孔建认为 , 本案即使 胡京先致城管队员下巴损伤也是事出有因,如果胡京已住手,城管队员们又蜂拥到屋内对胡京和其母亲、妹妹实施殴打,这时胡京和其母亲以及妹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公安机关如依法追究参与打架者的治安或刑事责任,应将参与打架的两方都予追究,而不应单独追究其中某一方或者某个人的责任。

“以往类似案件中因公安机关偏袒一方,明明是双方打架却只拘捕一方当事人,而造成的涉访案例数不胜数,因次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应当秉公执法,不能让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孔建律师表示“本案中,城管队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被胡京弄伤下巴后可以报警,而不是冲进屋内对胡京三母女实施殴打。”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刘云雷则认为,本案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城管形象等一系列敏感问题,案发地公安机关可以主持打架双方调解此事。

据查询,我国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鼓励和解。本案中,如果真的是轻伤或者轻微伤,公安机关一般可以主持进行调解。

截止定稿,笔者致电某市大洋区城管局负责人,该负责人未对具体是哪位城管队员骨折予以正面回应,并称 10 多名正式城管队员去案发现场送“通知书”,不会吃了饭没事做和当事人发生纠纷,对于石晓芸肾出血一事,该负责人认为是个笑话,并称石晓芸在事发后还到处走,甚至去区政府和城管局办公室。笔者询问将如何处理该事件,该负责人表示依法按程序进行,并称案发全程有 2 名大洋区分局民警在现场 ... 云云!!

笔者认为,大洋区城管打人事件不应沦为一场无休止的口水战或上访事件;中国反腐维权网将进一步关注该事件。 (中国反腐维权网提示:在葛树春等人的监督下,城管打人事件已解决,故本文中人物以及地点均系化名,本文未经校对,文章纠错请致电中国反腐维权网电话010--8783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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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维权网葛树春监督湖南城管打三母女事件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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