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交警两套审验资源需整合


 
 
交警、交通两套审验资源须整合
 
长治民建    张政斌
 
公安交警部门、公路交通部门为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在车辆上路之前设了两道审验检测防线,这是好事。但在其背后隐藏着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交警、交通部门各自有各自的车辆检测线,且结果互不相认,也就是说,同一车辆在上路前要接受两次检测,交两次检测费用,才能领到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证。这种现象的发生、发展对社会发展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1.检测结果互不认同,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立。交警、交通部门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测用的是同样的设备、同样的技术,按说结果应该是相同的,结果就应该是互认的。可是,双方硬要重新检测,实质上就是相互不信任的表现。这样发展下去,两个部门起不到真诚信用的典范作用。
2.加大行政执法成本,不利于节约型社会的建立。重复投资就等于浪费投资。两个部门、两套人马、两套设备、两宗场地干同一件事情,不仅增加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支出,加重了财政负担,而且浪费了宝贵的人力物力资源和土地资源。这种状况不符合打造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3.容易出现养事为养人,不利于效能型社会的建立。行政管理的目标是节约、效能、服务,且三者不可偏废。如果每个部门都以加强管理为借口,不注重宏观效益把握,出现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甚至多头投资、重复投资在所难免,最终陷入“养事为养人”的泥潭不能自拔,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
4容易诱发以收费代管理,不利于公路执法良好形象的建立。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应是行政执法追求的最高目标,行政执法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执法形象。因此,公路行政执法这种监督就是一种无私的、不图有经济回报的服务,如果能实现安全行驶无事故、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这个回报比任何回报都更大、更值钱、更具奉献意义。
为减轻运输户的经济负担,为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率,笔者建议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整合车辆检测资源,统筹归并人员设备,让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土地资源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发挥更大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