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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提供中国妇女报的评论)
我流着泪读完有关凤凰惨案的相关报道。我的心里说不出的巨大的悲痛与难过,然而只有悲痛与难过,却没有恨,实在讲,我不知道该去恨谁?!以及该如何去恨?!
因为我知道, “恨”只会创造人类心灵世界更多的敌对与混乱,而无法从根本上扼制和解决类似的社会问题。
我的几个观点:
其一,不幸的受害者当然是万分不幸的;然而,不幸的制造者——那些惨无人道的施害者,却同样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迷失了人之为人的最宝贵的良知;因为他们看似横行一方,实际上却是行尸走肉;因为他们没有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当中受到过幸福与生命真谛的教育!一个真正理解和体验过人间幸福的人,决不会干出这种丑恶凶暴之行!他们是大不幸者!
其二,毫无疑问,施暴者应当受到严惩。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去检讨我们的民主、法治、腐败、特权……等问题。然而,人类历史的经验早已表明,如果仅仅依靠制度和法律的强化,或者寄望于严刑峻法来治理社会,充其量只能防范和减少一些公开的犯罪事件,却无法从根本上扼制和防范人性当中固有的恶魔。要知道,无论是在中国的过去和今天,还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过去和今天,类似的非人道凶暴事件,都一直在不断地上演,从来没有间断过!
其三,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九十年代初有一句著名的思考: 改革开放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可是,教育的失误在哪里呢?
我的观点:中国当前的教育,从幼儿园到博士后,几乎都是功利化的教育,而缺乏一个根本性的教育:生命教育。
无论是凤凰惨案,还是几年前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学生马加爵锤杀四名同学案;无论毒牛奶事件还是毒蔬菜事件;无论是一些无良官员们草菅人命的行为,还是不法商人们种种谋财害命之举……这一切现象,都反映了人们对于生命本身的普遍的无知与冷漠!
生命教育的根本,是心灵的教育;心灵教育的根本,是幸福的教育。一个真正体验到人间幸福感的人,他一定觉悟到某些有关生命与心灵的真谛,而这些真谛不过是告诉他去如何做好一个人。就这个意义,我常常说,小人不可能真正幸福,贪官污吏、奸商、暴徒,尽管可恶可恨,本质上却都是大不幸者!
其四,归根到底,我们不能回溯到孔子的教导。《论语》第二章“为政”篇告诉我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治国者如果仅靠政治制度来引导人们,靠严刑重罚来约束人们,人们就会偷偷地想方设法钻法制的漏洞,而且没有羞耻心。如果治国者懂得以道德的力量来引导人们,用礼仪教化的方式来调整人们的身心,人们就会养成羞耻心,懂得自觉地格除过度的私欲,远离违法犯罪和不道德的行为。
认真对照和思考夫子的这句话,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非人道凶暴事件不断地发生和上演?因为人们失去了羞耻心,因为人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道德和礼义。在一群没有羞耻心、不知道德礼义为何物的人们眼里,再完善的制度、再严厉的法治,又算是什么呢?
“凤凰惨案”再次提醒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在推进民主、法治和制度建设的同时,更重要、更根本的任务是什么?(幸福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原了望东方周刊主笔 胡 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