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长远发展的相关难题,全区公安交警系统将出台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从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三方面出交通管理新举措,让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见9月27日《天山网》)
看到这样的新闻,让笔者不得不佩服自治区政府治理交通管理的好举措。也许这样的举措,有的地方已有先例,但对于交通安全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新疆的交通管理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利驾驶员的好举措。
长期以来,有的驾驶员、乘车人乘坐机动车前排座椅不系安全带;驾驶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有的驾驶人实习期内不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有驾驶人或乘车人向高速公路上随意抛撒微小非硬质物品等等,这些行为虽然有时没有造成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却隐藏了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如果不加以严厉的防患于未然措施的管理,后果是非常不堪设想的。自治区即将出台的交通管理新举措,不但在创新管理理念的内容有创新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模式、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等措施,而且在创新管理方法的内容如:建立交通管理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方式、创新管理制度内容有完善全方位的执法监管体系等办法,让我们已经看到了新疆交通管理将呈现出新景象的喜人形势。
特别是新疆将出台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 交通管理新举措,不可谓不是人性化管理的好措施。因为,这对于那些经常忘三拉四的驾驶员来说,有时忘记系安全带就上路,甚至车门没关好就行车,这对于一些粗心大意的人来说是家常便饭,罚点钱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不过就是出点“血”,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钱能解决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问题,特别对于那些经济条件好的驾驶员来说,更是小事一桩。而让这些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那就不一样了。一则能促及他们的“灵魂”,让他们痛定思痛。让他们天天站到马路边去督察别人,身临其境的体验别人涉及的违章违法行为,站在交管的角度去看人看事,将自己置身事中,那时他们就知道轻微违法不是儿戏,是害人害已的大事了。二则,让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不但能让他们感受到交通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还能让他们体验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人员的不易。从而体会到交通安全部门出台交通管理新举措的“良苦用心”,自此,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安全行车规定,做一个遵纪守章的好驾驶员。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让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无不是一个治理自治区交通管理的好举措!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
让轻微违法者去当协管员,绝妙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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