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治乱世


  标题:湖南凤凰县少女受辱坠楼案件一审开庭 未公开审理

  这类消息不时都会出现,联想起深圳海事局的高官,联想起校门卫猥亵2名4岁女童,近日的“我爸是李刚”等等。

  我们的社会何时变得如此的混浊,这个说不清楚!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都不会有死刑这样的结果。

  记得八十年代,通奸、强奸这类性质都可能是死刑,再联想老毛的时代,贪污个万把块钱都是死刑......

  现在的法律不知如何了!

  治乱世用重典不知道现在还行的通不?

  也不知道是因为我们的时代已经是“太平盛世”,还是我们不敢正视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乱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