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PE监管 事后备案 了解动态 政策引导 行业自律


 

发布时间: 2010-11-14 18:29:00      来源: ChinaVenture      作者: 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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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Venture北京时间11月14日下午消息,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刘建军在今日举行的全球PE北京论坛分论坛就PE的监管、如何监管及监管原则发表演讲,并提出PE/VC16字监管原则。

  刘建军指出,这次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于中国的一些具有系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有两个启示。第一,可能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机构要进行监管。第二,对银行投对冲基金要所限制。

  在谈及如何监管PE时,刘提出首先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PE基金只宜适度监管,不能当做公开的投资基金来监管,股权投资企业从事的是资本经营,是一个财务性的投资者,具有特殊性,基于它的特殊性来做两个特殊的规定很有必要。

  二是,不可以把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来进行监管,股权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差异性非常大。“所谓的PE基金,它其实只不过从创投基金演变过来的一个产品,它是后来从大型企业并购活动中特殊意义上的创投基金。它的运作机理都是从创投里面演变过来的,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机制相差太远。

  对于当下PE机构日益增多、全民PE化现象,是不是可以像证券基金一样,考试通过了发一个牌照,就可以来做PE。刘建军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这两者还是有本质的区别。“做证券投资投资公开证券市场,技术分析非常重要,要针对有系统性风险的整个资本市场做技术判断,需要懂很多的专业金融知识。所以证券行业里面高管人员是以知识为导向;而创投不一样,创投要独具慧眼,要发现被投资公司的价值、要为所投资企业创造价值并实时推出,来实现价值。”

  刘认为要把握好这几个个要点,更多的靠个人从业经历、社会阅历及广泛的人脉关系。他相信PE终究会回归理性,那个时候投资者会擦亮眼睛不需要我们政府在那方面有太多的操心。所以,即使监管,也要把PE和证券基金区别开来。

  究竟PE/VC该怎么监管?刘建军提出16字原则:事后备案,了解动态,政策引导,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