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伯强
美国的利益在于出口清洁能源领域成熟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并将核心技术的研发留在本国。而中国在寻求清洁能源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恰恰是来自于发达国家技术上特别是核心技术上的援助,可以预见的是,核心技术的转让将成为双方未来合作中交锋的焦点。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转型,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而是一个未来经济增长模式应如何选择的问题。奥巴马新政预示着绿色经济将成为美国今后经济的主力引擎。从某种意义上说,奥巴马新政的核心是能源新政,通过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领导21世纪。与此同时,发展清洁能源,培育清洁能源产业将成为中国实现减排承诺,完成低碳转型的一个重要途径。由此看来,清洁能源恰好为中美两国提供了合作的交汇点。
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所达成的26项具体成果中,近一半指向清洁能源合作领域,说明中美在新能源领域合作的共同利益和巨大潜力已经成为两国的共识。
中美在新能源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两者有很大的互补性。从美国方面看,在过去数十年中,美国政府及企业在新能源利用和节能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并取得卓有成效的成果。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经济体,其能源结构已趋于成熟,节能技术已经被广泛使用,短时间内已经很难再取得大幅度的节能以及推广新能源的成就。
而从中国方面看,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是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能源的使用效率较低,新能源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而对技术研发投入更是有限。但正是因为中国目前的能源效率低,尚未普遍采用世界上先进的节能技术,为中国提供了巨大的节能减排空间。
而且,中国太阳能、风能等的储量也非常丰富,一旦突破技术瓶颈和能源价格机制等障碍,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在中国有广阔的空间。预计中国将在2020年左右基本完成城市化进程,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将仍以较快速度增长。如果能采用先进的能源技术,提高能源效率,将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这便是对未来全球气候的重大贡献。因此从技术上,中美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
此外,从贸易的角度来看,两国也有着合作的必要性。美国长期处于贸易逆差之中,为了扭转这种境况,奥巴马提出出口倍增计划,而如果能有力地在世界市场中推销其技术,无疑大力促进出口的增长。而中国正面临来自气候问题的挑战和巨大的国际压力,要成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必须在减排上采取实际行动。
在碳关税逐渐被提上日程的国际贸易体系中,中国必须加快调试步伐,使其产品能继续被国际市场接受,从而维持出口,进而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中国通过过去出口大量劳动或资本密集型产品积攒的大量外汇,也必须最终用于有益于经济长期发展的地方,而技术引进正是其中之一。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早已说明,贸易在存在比较优势的两个经济体间进行,有利于增加两国的福利。
但互利共赢的背后,中国和美国的利益所在并不一致。在这场合作中,美国的利益在于利用中国的市场分担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巨大投资,通过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以及管理优势,向中国出口,将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清洁能源的使用意味着能源成本的提高。不管怎么看,如果各个国家关起门各自来发展清洁能源,都将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要把清洁能源做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出路在于取得研发和管理上的优势,向其它国家出口技术和管理模式。从这个层面来说,清洁能源的发展,仅仅是在清洁能源领域占得先机的国家获得了好处。
但对于中国来说,双赢局面仍可能存在。中国的利益与美国并不一致,中国可能获得的好处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清洁能源,是应对越来越严峻的外部压力所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与欧美在谋求清洁能源这一新的增长点不同,发展中国家是通过这一领域投入获得在日益严峻的环境与贸易壁垒中生存的权利。这是两者在利益模式上的根本不同点所在。
第二,相对于其他的传统领域,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没有传统领域那么大,而且中国还具有资金充足、市场广阔等优势。在合作中争取先机,获得一个争取制高点的机会,对于中国十分重要。这是另一个体现中国利益的地方。
第三,清洁能源对于能源安全的意义十分明显。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石油进口依存度已超过55%,中国在无法在地缘政治上保证外部能源供给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能源安全,中国本身具有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经济动力。而迟发展不如早发展,早发展还有取得先机的可能性。因此对于中国来说寻求合作发展清洁能源,来自于能源安全方面的利益也不可忽视。
中美能源合作,尽管前景十分光明,但由于双方所处的国际地位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需要我们理性看待的是,两者的共赢互利背后,利益的所在并不一致,这一点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将决定两者在行为模式上的不同。美国的利益在于出口清洁能源领域成熟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并将核心技术的研发留在本国。而中国在寻求清洁能源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恰恰是来自于发达国家技术上特别是核心技术上的援助,可以预见的是,核心技术的转让将成为双方未来合作中交锋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