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住房找市场,穷人住房找市长
2010年11月2日/董秀成
最近,房地产市场表现令人惊奇,从媒体披露数据来看,市场没有出现公众预期的“冰冷”状态,主要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的房价虽略有降幅或停滞,但是成交量仍然是处于旺盛状态。
无论是四月份的“国十条”调控,还是九月份的“新五条”调控政策,看来效果不甚明显,预期目标似乎都难以实现,与公众期待更是相差甚远。
从政府层面上,政策“组合拳”频繁出击,包括套数限购、加息和预售资金监管、取消首套房贷利率7折优惠和大力整顿中介市场和渲染房产税政策等,可谓严厉程度超常,不能说政府调控决心不大。
然而,市场表现似乎有些“反常”,需求依然强势,繁荣依然,量跌而价不跌,个别楼市甚至逆势上扬。
如此,我们不得不产生反思,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繁荣?为何政策目标难以实现?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政策本身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力量对比存在差异。从政府政策层面看,一系列调控政策诸如抑制需求、增加供给、限制投机和房贷金融管制,其根本性质属于国家行政力手段。而行政力往往具有临时效应,房地产商和公众对行政力缺乏信心,对长期房地产市场趋势依然趋于乐观,进而坚信房地产价格未来看涨。
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趋势,再加上市场资金庞大,流动性异常过剩,通货膨胀压力增大,这些使人们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将保持趋生趋势,因此无论是自住者还是投资者都会将资金投向房地产市场。
市场力和行政力一直是一种相互较量的力量,但一般地说,行政力具有短期性、临时性,而市场力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从市场经济国家看,市场力将是决定市场价格的决定力量。
行政政策往往不能治本,因此依靠政府行政力调控政策,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市场格局,或者根本触及不到市场本源,其短期心理影响可能大于实际效果,或许在短期对市场产生影响,但对长期影响很有限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问题。
从政策效应来看,国家应该回归市场经济本源,必须从根本制度层面上动手术,回到经济调控手段上来,尤其是要建立一套具有长期性、适应中国基本国情、不违背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以税收政策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
同时,要建立起普遍的社会保障房制度体系,市场就是是市场,政府就是政府,两者功能要严格区分,“富人住房找市场,穷人住房找市长”,政府负责解决民生问题,而不要让市场来解决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