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很高兴应邀参加本次由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主办的公共外交国际研讨会。在这里,我首先向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来宾和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
今年可以说是“中国公共外交元年”。各种公共外交论坛和研讨会陆续召开,主流媒体大篇幅地深入报道。刚刚发布的“十二五”规划又把公共外交列入发展目标。今天,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又在此召开公共外交国际研讨会,可见公共外交理念已深入人心。
公共外交在我国的蓬勃兴起,既是国际社会全球化、信息化与公民社会兴起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真正融入国际社会、重新构建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国领导人积极倡导和各界有识之士努力推动的结果。去年九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使节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外交,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在今年“两会”的政协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人民政协要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地开展公共外交工作。从此,全国政协的公共外交工作更加主动、积极地开展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是政协领导人在首脑外交过程中增加了公共外交的内容和份量。贾庆林主席今年3月份对喀麦隆等3个非洲国家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在开展首脑外交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外交。例如,在喀麦隆议会大厦向全体议员、政府内阁成员和外国驻喀使节400多人发表演讲;在参观体育馆、孔子学院时,主动与当地民众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感受;接受当地主流媒体的采访,阐述中国的非洲政策,并消除当地记者对中国的误解。
第二,是各个专门委员会作为政协的工作机构,自觉地把公共外交列入日常工作中,以多种形式展开公共外交工作。以我所在的外事委员会为例,今年3月份,外委会主办、民间外交与国际关系智库察哈尔学会承办的《公共外交季刊》创刊,今年10月份,外委会又在上海主办了 “察哈尔公共外交研讨会”,以“传播中国国家形象”为主题,从跨国企业、媒体、NGO等行为主体的视角展开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和传播效果。
第三,是政协委员个人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以自身的言行实践着公共外交。全国政协委员都是我国各界各领域的精英人士和公众人物,他们在国内外都有其影响力和号召力,是公共外交事业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对外国受众有更好的亲和力和影响力,能够发挥其独特的公共外交作用。
人民政协在我国公共外交事业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主体最为合适,融官方外交与民间外交于一体,拥有丰富的对外交往历史和经验。我相信人民政协未来必将成为我国公共外交战略的重要执行主体之一。
本次会议的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作为开展国际友好与海外联谊活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是一家重要的机构,当然也是我国公共外交事业的重要行为主体。
据了解,在国际社会中,NGO一直是公共外交的重要行为主体。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政府可以做、能做好的公共外交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就需要NGO作为政府的补充,去做政府无法去做的公共外交工作。典型的情况是,未建交的两国之家,没有外交关系,政府难有作为,但NGO却大有可为。第二,有些公共外交活动,政府直接出面操作效果并不理想,而由政府支持、NGO直接运作的效果更好。例如,两国外交关系处于“冰点”的时候,政府不宜直接出面,这时NGO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最后,西方国家的民众不是一盘散沙,其社会是由许多NGO构成的,你把外国民众作为公共外交对象,实际上就是把外国NGO作为公共外交对象。而要与外国NGO打交道,最好是由本国的NGO出面。
但是,国际社会中NG0作为公共外交行为主体的现象在我国并未大规模显现, NG0的发展跟不上公共外交事业的客观要求。就此,我愿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政府要认识到NG0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尽快出台《民间组织法》。冷战结束之后,NG0大量出现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是国际社会的突出特征。我国政府应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中国NG0有足够的空间来发展,《民间组织法》应尽快出台。
第二,中国的NG0要高度重视自身能力的建设与提升。这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不要把NG0与“颜色革命”划等号,要适当开放外国NG0来中国开展活动。在与外国NG0的合作与竞争中,中国的NG0也将会得以成长起来,尤其是在对外交流和合作领域,毕竟我们是后来者,需要向先行者们学习。
第三,应规划辅导从事公共外交的NGO采取不同的战略定位,例如公共外交活动领域划分、受众对象细分和创新性的活动形式。
第四,在推进我国的公共外交事业的进程中,官方NG0和非官方NG0应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实现国家的公共外交战略目标。
本次会议是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首次召开的公共外交研讨会。我希望这样的会议能够机制化,常设化,并积极寻求在我国公共外交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此文为博主2010年11月21日在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主办的公共外交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