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饭局》转发:我一直“哀姆憨格锐”( 作者 龙冬)


 

我老妈不厌其烦地无数次跟我说,她和我爸结婚的时候,我爸几乎是没有什么积蓄的。除了买旧书,大都吃掉了。我从小听她数落我爸的“吃光政策”,可就是一点也不同情她,因为我是一个积极参与饭局的人。我妈的主张是,读书可以花钱,听音乐会可以花钱,看话剧电影可以花钱,参观美术展览可以花钱,吃奶制品也可以花钱。这些用钱,我爸并不反对,但他也是有意见的,说这叫“望子成龙心切病”,封建残余的“母以子贵妄想症”。我夹在中间,得到享受。

自己已是孔子讲的不惑的年岁了。孔子之后的人,谁能说自己“不惑”?那一定非常可笑。其实,真正的“不惑”,说明白了,就是“固执”。所以,我现在已经到了固执的年纪。自己这一躯生命外壳,顶欢喜的事情,逐渐显露分明,无非是本能的吃喝玩乐。我的玩乐一是写文章,二是好古物,再就是目之于女色有同美。若讲吃喝,先就要有个“回头看”的过程。

在我四岁离开北京以前,主要是吃奶,吃奶制品,嘬自己的手指头。还有一次下馆子的记忆,盯住邻桌一名独吃的解放军战士,非常羞涩地不能自控地流口水,搞得人家夹了一片肥肉放进我早已张大的嘴里。现在回想,我一定是微笑了。我当然不缺吃,就是嘴馋。我祝愿那名战士后来当上了将军。父母“下放”劳动,把我寄养到外地,虽然牛奶没断,可吃得真说不上什么营养,人瘦得猴精猴精。七岁回到北京,之后有三年多的时间,我妈还在乡下,我同我爸的大吃得以放纵。我爸当时的月收入一百几十,除日用、机关饭票、订一份《参考消息》和《文物》杂志,其他都用在我们二人每星期泡两回东单红星电影院对面的澡堂子同下饭馆上。为了不惹眼招徕生活糜烂的议论,我们经常穿着破衣烂裤出没于王府井东风市场(现东安市场)北门外的“东来顺”涮羊肉店,上午排队拿号,傍晚前去狂饕。我们也出没于崇文门“新侨饭店”的西餐厅和动物园东侧的“莫斯科餐厅”。我们还去东四大街十条的“森隆”。那年月的饭馆实在少得可怜,我们甚至就连王府井北头十字路口西南角的一家山西“刀削面馆”也不放过。饭毕,一大一小步行在宁静的北京街头,莫名其妙地冲着漆黑的天空放声大笑,仿佛是完成了一出成功的恶作剧。我妈回来了,我们的饭局基本结束。可是,我们家的吃客却日渐其多。我爸高兴别人夸赞他的烹饪手艺,频频推出川味新菜招待那些能把牛皮吹破的作家。原本我对写作的人非常反感,就是因为他们满嘴油泥说话不贴谱,他们满足于吃,什么肉麻的话都讲得出口。

工作了,我喜欢在体力劳动后,同工友下小酒馆,店堂地面脏得能把鞋底粘掉。我们身着工装又吃又喝,彼此的目光全都闪动着哥们儿感情。后来,我到西藏工作一年,还记得有回打算推广涮羊肉,结果那时的拉萨没有人听说过芝麻酱,急中生智地在一家大商店买到了花生酱代替做沾料。平常聚会,也没什么饭馆,就是在煤油炉上架一只大锅,油开后,倒一两听红烧肉军用罐头,加辣椒香料猛炒,然后注入半瓶开水猛煮,这才出门到人家园子去偷来些翠绿小菜,洗洗净放锅里涮着吃。

现如今我已经吃了半辈子的饭局,越吃越来劲儿,完全不可收拾。老实讲话,我不大喜欢在家里吃饭,尤其不喜欢同家人窝在自己家里吃饭。我不喜欢穿正装到大使馆或什么会所站着吃饭,也不喜欢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单间吃饭,面前摆满了毫无使用功能的盘子和酒杯。我更不喜欢“吃饭说事儿”,也就是把吃饭同所谓的工作或功利联系在一起。我喜欢吃饭就是吃饭,一切都漫无边际,随随便便。我喜欢平民化的餐馆,小菜做得认真,价格合理,服务耐烦。喜欢自己的衣服裤子上永远都浸着油汤的斑斑点点。我尤其喜欢醉醺醺的地方和疯子,喜欢什么都不讲究。一言以蔽之,我喜欢饭局的气氛,居然喜欢到可以忍受有人巴叽嘴,用粗筷子掏牙,夹了菜乱抖。我幻觉自己是一只大小饭局间的牲口。

时代一直在变。小时候,我妈所主张的那些花销,同自己今天的收入相比越来越承受不起了。举个例子,我不可能花好几百元去听什么贝多芬、勃拉姆兹、莫扎特,去听歌剧。也不可能花钱去读那些不花钱送我都不读的垃圾读物。“梅园”的奶酪固然梦想,可是不如花同样的开销聚几个朋友吃喝一顿。电影院的片子总不如盗版盘来得经典。好的戏剧永远收不回成本,所以也就没有好戏看。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我的“美”,就剩下饭局了,无非是自己同别人一次次吃喝的相互证明。可我得表个态,我吃累过,却从来没有吃饱过。如果自己将来的悼词上谁写我是“撑死的”,那必将引发一次乍尸,自己还要起来把饭局进行到底。

除了吃,自己还能有什么别的想法?往死里吃下去吧。俗话讲: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现在却没有任何保留。久远以前还有所保留的那些理想同激情,偶尔会在自己酒足饭饱的时分隐隐地敲响心灵的门户,不过,那声音倐然即逝,就那么一下子,很重,非常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