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进补,需小心损伤健康——用人参、黄芪、虫草、当归和蜂胶等做菜涉嫌违法?


    扬子晚报报道,(http://finance.sina.com.cn/consume/puguangtai/20101124/07229000685.shtml),日前,建邺工商分局接到一起举报,称在一家卖场销售的火锅香汤、火锅辣汤配料中含有中药材黄芪。食品中怎能添加药物成分呢?对此,建邺区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举报所称卖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根据相关法规,对出售该商品的超市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停止销售这些火锅香汤、火锅辣汤,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 无独有偶。消费者黄先生也在另外一家卖场买到了含黄芪的火锅底料,本来想吃顿火锅发发汗的,结果食用后反而出现了不适症状。医生告诉他:黄芪虽是补药,但咳嗽痰多,积食胸闷,感冒发热,阴虚内热,热毒疮疡的人都不宜食用。黄先生向消协投诉后,经调解,超市对其予以了赔偿。

    黄芪是一种中药,可以补气。可用于补气固表,利尿托毒,排脓,敛疮生肌。 用于气虚乏力,食少便溏,中气下陷,久泻脱肛,便血崩漏,表虚自汗,气虚水肿黄芪圆片,痈疽难溃,久溃不敛,血虚痿黄,内热消渴;慢性肾炎蛋白尿,糖尿病。但是,如果使用不当,黄芪也可以导致健康损害。肾病属阴虚者应该禁用黄芪。湿热、热毒炽盛者用黄芪一般会出现毒副作用,应禁用。因为黄芪性味甘、微温,阴虚患者服用会助热,易伤阴动血;而湿热、热毒炽盛的患者服用容易滞邪,使病情加重。如果必须服用黄芪,一定要配伍运用。

     现代很多人对中医盲目否定,或者武断地提出“废医存药”,结果造成很多中药的使用,没有得到中医的理论与临床实践的指导,因此,发生不良反应,是再所难免的。同时,我国的一些专家片面宣传中医的药食同源,但忽视了对于中医理论的宣传,一些食品加工者没有必要的中医知识,而普通民众也没有鉴别能力。因此,出现毒副作用,主要也是对民众的宣传不够造成的。

     其实,有关部门早就提醒大家,要注意黄芪、冬虫夏草和蜂胶等药物,并不是适合作为普通食品而使用。因为,还缺乏对其毒副作用的深入了解,所以,只是列为“新资源食品”,而这类所谓的“新资源食品”,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制造。而保健食品上市,则必须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才可以(《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56号令))。未经审批使用新资源食品,是不合法的。并且,对健康可能是有危害的。因此,卫生部早在2007年10月就批复禁止使用黄芪等制造普通食品。不过,我个人也很困惑,为什么不能作为普通人食物的药,要起名字为“新资源食品”,这就是在误导大家吃,所以,建议卫生部为了人民的安全,应该给“新资源食品”改个名字,至少应该去掉“食品”二字。还有,就是《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受该办法的限制,也就是不需要每次使用时进行审批,这可能造成有关企业或者个人的任意添加,而不能得到处罚和管理。比如,有些调味剂,比如一滴香,我们根本不知道其具体成分,因为没有进行审批。所以,如果,这两类食品也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管理,才是保证人民食品安全的措施。

    所以,大家在进补的时候,应该注意,不要误食可能伤害自己健康的药物(见附表)。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附表: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用品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鸟、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上述这些药物都只能用于制造保健食品,而不可以不经审批,用在普通食品里,因为其长期安全性,还不能确定。因此,卫生部严令禁止在普通食物中使用。卫生部2007年、2009年分别发布《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规定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http://www.gov.cn/gzdt/2010-11/10/content_1741920.htm)。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现在,看到很多普通饭店都有使用人参或者虫草等制作饭菜的现象,这应该都是欺骗消费者,因为,如果饭店真的用这些材料制作饭菜,又没有审批手续,就触犯了法律,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所以,大家进补不能选择上述范围内的药物作为进补食品的配料,以免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