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牌照有望今年发放


  央行官员称第三方支付牌照有望今年发放

  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综合媒体消息,备受网络界关注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有了新信息: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和讯网主办的“第四届中国电子银行高峰论坛”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牌照有望今年发放。欧阳卫民11月29日再次重申,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牌照不做数量限制,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的非金融机构,只要符合央行规定都可以取得牌照。“过去我们老觉得第三方支付是游击队,现在看来银行是八路军,第三方支付是新四军,要允许他们存在和发展,要有一个竞争的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其中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办法》中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了定义,不仅包含第三方支付从事的网络支付,还包含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对上述各种支付服务定义如下:

  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除了网上银行、电子信用卡等手段之外还有一种方式也可以相对降低网络支付的风险,那就是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支付模式及其支付流程,而这个第三方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诚信度。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中所称网络支付主要涉及第三方支付企业,而预付卡则关系到目前购买量较大的资和信、家乐福等众多礼品卡,相对于此前传闻的仅限于第三方支付,无疑管理办法涵盖的业务范围扩大了很多。

  过去,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不大,政策监管相对不严格,由市场主导行业发展前景,银行接入资质等成为约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潜在门槛,而在牌照发放后,明确界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定义,对于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未来的业务开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2010年2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5808.4亿元;2010年1季度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 2081.6亿元。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比较快。 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的可能,因此它的靠山银行绝对不会养虎为患。反过来说,第三方支付也为将来银行推出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扮演了排头兵冲锋陷阵的角色,使银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推出更容易一些。央行高官近日提出,“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缺乏规范约束的情况下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主要的运营形式,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审核与发放是强化管理的措施之一。

  附:第三方支付的特点、功能、结构和流程

  第三方支付实现原理和产业特点

  实现原理

  除了网上银行、电子信用卡等手段之外还有一种方式也可以相对降低网络支付的风险,那就是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利用第三方机构的支付模式及其支付流程,而这个第三方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诚信度。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个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本身。在进行网络支付时,信用卡号以及密码的披露只在持卡人和银行之间转移,降低了应通过商家转移而导致的风险。 同样当第三方是除了银行以外的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某个机构时,支付也通过第三方在持卡人或者客户和银行之间进行。持卡人首先和第三方以替代银行帐号的某种电子数据的形式(例如邮件)传递帐户信息,避免了持卡人将银行信息直接透露给商家,另外也可以不必登录不同的网上银行界面,而取而代之的是每次登录时,都能看到相对熟悉和简单的第三方机构的界面。 第三方机构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又签订有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是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

  产业特点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中,支付模式使商家看不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同时又避免了信用卡信息在网络上多次公开传输而导致信用卡信息被窃。以B2C交易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商品,最后决定购买,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第二步,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已经付款的消息通知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后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第三方支付特点:

  (1)安全性高;支付效率高;信用卡信息或账户信息仅需要告知第三方支付机构,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

  (2) 支付成本较低。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

  (3) 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

  (4)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

   第三方支付交易简单流程 

   一般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提供了一个资金支付交易的处理业务。这个支付交易流程可以简单的规划为如下:

  1、操作员通过浏览器发起支付请求;

  2、签约的客户(指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约的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支付管理系统)系统响应支付请求,返回支付页面;

  3、操作员根据支付页面要填写的数据,填写表单,提交这些数据。数据被提交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网关系统中;

  4、支付网关系统返回一个网银对接接口页面,让客户填写与订单相关联的支付数据(一般是银行卡相关的的卡号、密码等);

  5、操作员填写完毕,提交所有订单数据(交易流水号)和银行卡数据到银联网银系统;

  6、银联网银系统处理支付请求,将结果返回给支付网关;

  7、支付网关将本次交易结果存根到自己的后台系统;

  8、同时将支付结果通知给签约的客户系统;

  9、最终的支付结果也将以网页形式返回到操作员的客户端浏览器中。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做的比较好的有二三十家,其中电子支付平台十佳为: 支付宝、Paypal、环迅IPS、YeePay易宝、首信易支付、财付通、联动优势、上海捷银、百付通、CHINAPAY.

  3家第三方支付平台比较

  1、支付宝

  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是国内先进的网上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公司创办,致力于为网络交易用户提供优质的安全支付服务。

  支付宝服务自2003年10月18日在淘宝网推出以来,在短短的几年时间,迅速成为会员网上交易不可缺少的支付方式,深受淘宝会员喜爱。

  经过不断的改进,支付宝服务日趋完善。为了更好的运营支付宝,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成立了支付宝公司,并于2004年12月30日推出支付宝账户系统。

  2、贝宝

  贝宝是由上海网付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世界领先的网络支付公司——PayPal公司通力合作为中国市场度身定做的网络支付服务。贝宝利用 PayPal 公司在电子商务支付领域先进的技术、风险管理与控制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开发适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与环境的产品,为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和交易者提供安全、便捷和快速的交易支付支持。

  3、财付通

  财付通网站 (www.tenpay.com) 作为功能强大的支付平台,作为在线支付工具,在B2C、C2C在线交易中,起到了信用中介的作用,同时为CP、SP提供了在线支付通道以及统一的计费平台,解除了个人用户和广大商家的安全顾虑,保证了在线交易的资金和商品安全。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暂无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