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中小企业是经济生活中最有活力的一部分,它们被称为“不声张的获胜者”——尽管默默无闻,然而却是经济的核心。

       中小企业也是一个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资料表明,美国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技术创新的成果和新技术在数量上占全国的55%以上,中小企业平均每个雇员的技术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2倍。德国1996年出口的高技术产品以品种计算,75%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一些20世纪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如个人电脑、光扫描器、DNA指纹技术等,也都是中小企业创造的。事实上,不少国家都把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源泉之一,并采取务实措施加以引导和扶持。

       发达国家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举措充分说明,在中小企业推进技术创新过程中,要十分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也不能忽略政府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而言,更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引导、支持和管理的力度,为企业创新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1、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体系。

       制定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根据我国当前的立法情况,在已经出台的乡镇企业法的基础上,应尽早出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适用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的统一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等法律,通过这些法律,来确立中小企业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鼓励中小企业在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及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落实鼓励与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主要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和发展空间。

      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复建设和市场过度竞争问题,应当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通过资产、品牌、技术和产品等链条,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自身和产业化发展体系中,使中小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还应定期发布具有指导性作用的《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中小企业有的放矢地进行技术创新。


2、建立和完善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如每年从财政支出中抽出相当份额的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无息贷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成立相应的担保和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信贷服务,为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支持;为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可考虑在财政预算中建立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重大工业科技攻关项目免税或减税;对积极将新开发的技术转化为商业化生产的企业除获得政府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外,并在税收方面享受政策优惠;以盈利部分用于再投资的高科技企业,一定时期内可不纳税;鼓励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创新发展基金,允许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实行高折旧率的特别折旧办法等,坚决取消对中小企业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政府要以政策性贷款或财政贴息的方式,有效引导和扶持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对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本经营服务,还要创造条件逐步引导企业进入直接融资市场,政府应允许经营状况较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面向社会发行融资债券,对于那些潜在市场前景良好、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中小企业,证券管理部门应适当降低准入标准。目前我国已逐步开放科技板块股市,香港也有高科技二板块,要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组织有关中小企业联合上市,扩大资金来源,并以资产关系规范企业间的联合。


3、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中介组织。各级政府要有组织地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要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有效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实现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转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通过技术洽谈、专利和零配件招标、科技经纪人培训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方面的支持。 

      积极提供信息支持。一个独立的中小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将国内外有关信息准确迅速地收集起来的。为此,政府要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包括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获得能力和信息开发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试点,为降低中小企业信息获取和市场开放成本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