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在一些地方强拆事件仍有发生,让我们特别痛心:为什么强拆频发,为什么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拿生命都挡不住强拆者?
从这些强拆以及其它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大量事件中,我们清楚地感到,政府与弱势群体之间已经隔心了。而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的做法却让人深感不安。
首先,对于弱势群体,各级政府部门的作为是不关心,即使要表现一下关心,也仅是在每年过年的时候,给个别困难的群众送一点米、面或油,从现实角度看,这其实只是在作秀,在例行公事,在做形象工程。这根本无法改变群众与政府的关系,暖不了民心。
其次,对于弱势群体,地方政府基本上是能躲则躲。因为他们不会对地方经济做出贡献。在地方领导的意识里,根本就没有弱势群体,没有老百姓,只有经济利益。
第三,对于涉及政府利益与弱势群体的利益冲突时,地方政府采取的并不是疏导政策,而是高压政策。甚至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甚至暗中雇佣黑监狱,让弱势群体闭嘴、让步。
古语说得好:得人心者得天下。那么,失民心者也会失天下。共产党打天下,首先就是赢利了民心,是在为百姓打天下。而一旦失去了民心,就会影响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甚至会威胁到执政党的地位。
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拆迁户中的困难群体、进城务工农民和城乡低收入人群无疑是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的利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都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着力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因此,我认为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者专门拨款成立一个公益基金会,从吃、住、工作等等方面,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利益,真正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