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的本份应该是服务而非“管理”


福利院的本份应该是服务而非“管理”

杨于泽

 

       据《新京报》报道,在湖北英山县陶河福利院,“五保”老人储应运日前因为从窗户向外“泼粪”,被管理员丁从建捆绑起来,吊了一夜后饥寒而死。政府办的福利院,竟成老人非正常死亡之所。

       “管理”,是此事件的关键词之一。陶河福利院有两名工作人员,未经任何相关培训,一个是院长,另一个是管理员,实际都在搞“管理”。当年陶河乡政府招聘丁从建,看中的就是他曾做过茶场场长,有“管理的经验”。他们主要的管理方法是“封闭式管理”,每天点名三次,老人要外出必须院长批准。管理可谓严格,以至动辄打骂。

       这样的“管理”,包括打骂老人、限制人身自由,显然已走向“福利”的反面,其实是虐待老人。老人们顶“福利”之名,有受虐之实。别以为此类情况只在偏僻地方才有,去年4月就有媒体报道,长春市多所福利院虐待老人,其他大城市也不时曝出福利院虐待老人事件。这说明,我们虽然立有福利院赡养鳏寡孤独的制度,但福利院多有名不副实者。

       政府举办福利院,体现政府和社会关爱,目的是让孤寡鳏独“老有所养”,其“本”在老人。但实际上,很多福利院弥漫着一种“管理”思维,把老人视为管理对象。管理,意味着权力的行使,旨在建立秩序,结果福利院的日常服务变成了“管理”,服务人员以管理员自居。以管理者的眼光,很容易在老人身上找出问题和毛病,必欲去之而后快。

       这似乎并不奇怪,我们社会重“管理”,轻服务。物业服务人员,本来是业主信出钱雇请的,按理应当按业主的意思办事,但他们经常以管理者自居,教训、殴打业主的事并非没有。有些公务员的服务意识更加淡漠,他们上心的就是管人,说好听一点是公共管理,说得不好听未必不是滥用权力。

   但福利院是一个特别不应该搞管理的地方,让老人们生活得自由自在,应是福利院的主要原则。拿储应运老人来说,其智力有点毛病,有时可能会做出出格的事,但化解矛盾的方法决非“管理”,而只能是方法得宜的服务。老人去福利院是去安度晚年的,不是给自己找一帮管理者。福利院之于老人,不应当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应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当然,一些福利院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跟他们讲大道理行不通,但政府是福利院举办者,必须对福利院的运行负责。福利院体现政府与社会善意,好事就得办好,而不能让福利院走向“福利”的反面。有官员说,国家给福利院的拨款少。但招聘几个比丁从建更适合在福利院工作的人,应该不是难事;向他们申明为老人服务的宗旨,更属事在人为。

       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政府首先应当去掉福利院的“管理”思维:福利院工作人员应当正名为“服务员”,不能再叫“管理员”了;一个人适不适合在福利院工作,应看其服务意识强不强,而不是有没有管理经验。福利院办得好不好,关键不是看那里是否井井有条,而是看老人们每天开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