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艳情科学家
清华园
十七岁那年,随着那辆载满新生的大巴缓缓进入清华园,我透过车窗看着这个少年时期梦想的地方,居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那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科学家。刚跳下车子,一个足球向我滚来,我冲上去给了它一脚。那一瞬间我记得异常清晰,虽然两眼茫然,但还是满怀着成为科学家的光荣梦想。
我终于没有成为一名科学家。
在这所平静的大学里,我先后修完了三个专业,也没有成为学者或者知识分子、作家或者技术人员。勿庸置疑我读了很多年书,这并不意味着我很博学或者很有才华,而只是说明了我对贫乏的物质生活的忍耐和对无望爱情的一再等待。曾经我想心平气和地回忆我的学子生涯,但我发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绝对不可以写下疯狂、决绝、猥琐和辛酸,写下循规蹈矩和桀骜不驯,以及在漫长而苍白的青春里的耿耿游荡。我只是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静静地撒开手中屈指可数的青春。
学校过于安逸的环境也许真的是慢慢宠坏了我。在图书馆和教室里,一年一年地读下去,渐渐地感到无限惭愧和不胜凄凉。我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学会,不会认路,不会坐公共汽车,不会到银行存款,不会和陌生人打交道,好不容易学会上网,却更加喜欢一个人呆着。在街上动不动就迷路,每天都要寻找不慎丢失的小东西。我习惯了被别人照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照顾自己和照顾别人。慢慢地我放弃了大家对我的殷切期待,放弃了天高地远的少年狂想,开始试着脚踏实地,试着学会知足和宽容。在简单而乏味的学院生活中,我总是幻想着“驯服”。总是希望这个世上有一个人真正和我相关,他会因为我的远离而感到真正的忧伤。这一点很像我的哥哥贾宝玉。小学五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章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11岁时,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枪战片里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
“我不大喜欢音乐”。这不是我说的,是张爱玲说的。一个热爱乖戾噪音的主唱,却是随性的人。我们屋女生听什么,我就听什么。“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才子林夕和才女王菲们已经把小资的情绪打造得如此精致,罗大估和王家卫们完美地完成了一代人的怀旧情结,村上春树已经把忧伤演绎到如此动人甚至是毫无心肝的地步。我要长大了,我终于长大了,可是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那些多少有些不讲理的声音。没有我的用武之地。“就这样了吧,就这样了吧……”我决心在我的文字和歌里抹去这些人的痕迹。假期回到南方,台风深入内陆,暴雨来了,把窗外的树洗得干干净净,把街道都淹没了。随手拿起的就是最精美温和的世俗声音,没有机心的那种,永远不伤人。“音乐总是带着点悲伤。”这不是我说的,还是张爱玲。村上认为音乐得以存在,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有人在太阳下拼命劳动,才有人吃饱了饭去炮制精美无用的东西。我们家是不听音乐的。家里十年如一日,很少添置什么家具和奢侈品。我的少女时代仍然活泼泼的,吵吵闹闹就过来了,全无芥蒂。
合唱团
大一社团都在招新,我终于可以报考合唱团了,在钢琴面前,憋足了劲,飙了几个颇令自己吃惊的,颤巍巍的高音,从而奋力加入了校合唱团的二队。所谓“二队”,想来就是“候补”的意思,大合唱的时候才能用上。北京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歌唱比赛到来了,我涂着不明不白的胭脂,伙同一大堆合唱团的团员为一名声乐特招做伴唱,统一的白色礼裙似乎经年不洗,又要裸露着双肩,我于是感到十分害臊。因为过度局促,在北京音乐厅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唱,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获得了第一名。学校开了庆功宴。那个领唱的女孩是声乐特招,她感动地哭了。我没能分享大家的辉煌。
他们说我唱歌的声音有些特别。有时候,我的声音过于尖利,也还没真正学会哀而不伤。许多人诟病过这一点。我的前同事陈小手打过一个比喻,说是“小女孩在杀猪”。后来有人提到过“铁皮鼓”,有一个小孩子,敲着铁皮鼓,他尖叫的时候,玻璃就碎了。这个小孩子拒绝了成长。我发现了我们的异曲同工之处。
我不免为自己没来得及开口唱感到深深遗憾,于是又奋力加入了军乐团,被编进黑管三声部,同屋女孩是福州人,很没人品,惊叹说,哇,我终于知道驴叫是什么。我只好到学校东大操场比较黑暗的角落去练习,以为无人看见,几分钟后,只听见黑暗处响起一声惨叫:同学——
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继续吹,只听得另一声嚎叫:同学——别吹了——
作为一名理工科大学生,我要厚德载物,为祖国健康工作50年。不管实验结果如何,我一定要吃苦耐劳,硬着头皮干下去,直到把实验报告上的数据表格填满。吹黑管也是同样道理。我没有享乐,没有周末电影,几乎没有约会。当然,也可能是我的眼镜挡住了心灵的窗户,男同学们对我的内心世界始终看不大清楚。直到黑管部的所有女生都被高年级的男生追到手,只剩下我一个无人问津,我终于发现自己的天分有限,不久之后满腹羞惭地悄然退队了。
毕业生离校之际,楼道里扔满了垃圾,我在一片狼籍中捡到一把吉他。上高中时一直梦想做一个吉他手,于是买了琴弦装上,居然也可以勉强弹了。路过职工宿舍的楼道,一个借住在那的眼镜男正在弹琴唱歌,在一个女生奇货可居的学校,尽管他对戴着一副深度眼镜、毫无风情的我丝毫没有奇货的感觉,还是被我强行拜师学艺。我向他学了些简单的和弦,第二个月手不疼了,就开始唱些自己写的歌。正好高中的那个企图用蓝带啤酒帮养小鸡的王师兄毕业了,分配到北海机场工作,他知道我喜欢吉他,拿到工资就寄了800块钱给我买吉他。我托我在琴行看店的朋友成默买了一把韩国牌子的吉他,花了1600元,估计那是学校里最贵的吉他之一。
在清华第一届原创音乐会上,我是唯一的女歌手。因为紧张,我战战兢兢地对着麦克风,深深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口气迅速传到了礼堂的各个角落。大家哄堂大笑,等我开唱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逃课去看你”的时候大家忍不住鼓掌了,当唱到“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和你一起上自习……”掌声就更大声了,因为在这所工科大学,大家都希望女孩陪自己上自习。我一边唱一边计算鼓掌的次数,大受鼓舞,完全不按弹琴的拍子,上气不接下气地把我平生写的第一首歌《小小女孩》唱完了。
听了几乎所有我能听到的,和音乐有关的课程,视听练耳,作曲,等等……实际上,我各方面都不突出,甚至没有被教作曲的李小黔老师录取。考试那天我一直等在外面。等他跑出来买冰激凌,我就主动上去围堵,说虽然自己节奏感不够好,却对旋律天生敏感。最终还是被录取了。同期的九个学生里,只有我一个人最后选择了做音乐。
但我并非一个突出的学生,老师也没认为我是可造之才,他会经常批评我,觉得我写的乐句不够完整,或者是有严重缺陷,吉他弹得太脏,做和声作业远不如我的同学快。到酒吧里翻唱别人的歌,不但吉他弹得很蹩脚,还唱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象歌星们唱的那般圆润宛转。他听过我写的《嫁衣》,他觉得旋律很好听,却搞不懂我为什么写那么糁人的歌词:“深夜游荡的女人!你游荡过吗?!”他又气又笑:“你为什么不写些在草地上唱的歌?”
我是一个进步很小,很小,小到可以忽略的人。就象麦兜故事里那个慢得几乎不走的钟。日后我们乐队,没有赶上任何一场潮流的风,无论是金属,朋克,英式,说唱,还是民谣。在音乐节兴旺发达的时候我们也没有赶上过。我们做很少的演出,每一场都必须当成最后一场去做。羞怯感一直陪伴着我。我始终没有勇气随时张口唱歌,一见到人就紧张。日后,我们用过不完美的技术,不完美的编曲和录音,私下里为这些事情伤神,焦虑,叹息。
最初的时候还没有乐队。有一次还背着吉他和一堆其他学校的校园歌手们去北广做演出。穿着藏青色的西服,我是拘谨的眼镜女生。我与弹吉他的小伟商量去地铁卖唱。有一年元旦,竟然在西单的酒吧里找到一个唱歌的活,把小伟叫来一起,每人赚到了 200元。太晚了,没法回学校了,就在北大西门附近的一家招待所,在一张床上,疲惫地入睡了。过了很多年,小伟在昆明笑着对我说,那时是不是应该把你带回家过夜?可是我们都没有这么想过。是的,我去了招待所。对我而言,北京就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非常昂贵,又非常简陋的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