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儿童死亡事件,导致了上千人冲击医院,是一件悲惨和不幸的事件。虽然,我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妥善处理的,但是,我想这件事也是一个教训,可以提醒各位家长注意孩子用药的安全。据专家组的认定,在张家港事件中,医院存在使用配伍禁忌的问题,即使用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与碳酸氢钠合用的问题。上次我也说过,胃复安(甲氧氯普胺)在酸性环境(PH2.5-4.5)下稳定,但遇到碱或者见光可以形成黄色或者棕黄色物质,导致毒性增强。
好了,我们不谈张家港的用药是否合理了。只谈谈这件事给所有家长带来的教训。我认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应该提醒我们要慎用止吐药——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也称为灭吐灵。这个药是一种常见的止吐药,因为价格低廉,深受农村和基层医师的喜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其安全剂量和有效剂量有多种不同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 胃复安成人剂量: 口服每次5~ 10mg, 10~30mg/ d, 肌注或静注每次10-20mg , 未标出小儿剂量。各种书刊中成人胃复安剂量与药典基本相同, 而小儿剂量相差很大, 如: 在《中国药物大全》 (1991 年版) 中, 每次0.1mg / kg, 日极量0.5mg/ kg , 并注明有效剂量仅为中毒剂量的0.1%~ 1%;在《儿科治疗学》( 孔祥和、马沛然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1995 年10 月) 中, 口服同上, 肌注每次0. 3~ 0.5mg / kg; 在《儿科药物的临床应用》( 董琳如、万瑞香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1996 年12 月) 中, 口服每次0.1~ 0.15mg/kg , 每日3 次, 肌注或静注每次0.1~ 0.3mg/ kg ; 在《新编常用药物手册》( 周自永、王世祥主编, 金盾出版社出版,1992 年5 月第2 版) 中, 小儿用量口服每次1~2.5mg, 每日2 ~ 3 次, 无肌注或静注用量标准; 在《诸福棠实用儿科学》( 吴瑞萍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95 年第6 版) 中, 口服: 6 个月~ 2 岁, 5~ 7.5mg/ d, 2~ 7 岁, 7. 5~ 10mg/ d; 7~ 14 岁, 10~ 15mg/ d, 分2~ 3次服; 小婴儿慎用。肌注每次0.15~ 0.3mg/ kg ; 在《临床用药指南》( 徐叔云主编, 安徽科技出版社出版, 1994年2 月第2 版) 中, 小儿口服: 3 个月以下6mg , 3 个月~ 6 个月8mg, 6 个月~ 2 岁10mg, 2~ 5 岁13mg, 5~10 岁15mg, 分3 次服; 成人止吐时每次20~ 40mg 口服或肌注。
就连专业的专家都有这么多标准,可见胃复安(甲氧氯普胺)用药有多种不同的理解,对于这样的药应该慎重对待。其实,很多报道表明,临床上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其实没有明显的界限。有报道表明,其实正常剂量下的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也可以导致儿童发生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中毒现象(正常剂量胃复安致小儿神经系统不良反应11 例分析。中国当代儿科杂志。2001 年8 月第3 卷第4 期)。该报道称,即使使用不超过0.3mg/kg的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也可能导致1-11岁的儿童发生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中毒的症状,而且年龄越小就越可能发生。
其实,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中毒发生虽然常见,但是及时抢救,导致的死亡却不常见。因此,家长在使用胃复安(甲氧氯普胺)后,仔细观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停药,并就医抢救,如果医生有经验,应该不会有大碍的。
不过,美国FDA曾经多次发出警告,并于2009年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会导致肌肉痉挛, 其症状主要包括患者的四肢、面部和舌头发生无法控制的抽搐, 而且这种症状不会因为停止服药而自动痊愈。FDA要求甲氧氯普胺的生产商在产品标签上加上黑框警告, 这是目前美国对用药风险的最严重的警告方式。FDA 还要求药品生产商向使用该药物的患者提供安全用药指南。”(Pharmacy Today 。 2009 3 Vo.l19 No.3)
这些都提示各位家长应该慎用胃复安(甲氧氯普胺)作为孩子的止吐药。而我国在1979年将胃复安(甲氧氯普胺)列入国家基本药物以后,从来没有提示其风险,也没有要求企业在包装上注明警告性语言,并对家长进行安全用药指导。这导致胃复安(甲氧氯普胺)引起的中毒屡有发生。这也提示我们的药监部门应该及时进行政策的调整,指导家长给孩子安全用药。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