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语 认清弯路,路好走
本书收笔之际,突见新华社北京2006年9月30日电,为国务院举办国庆招待会的报道做了个大标题:“57载春华秋实,57卷辉煌诗篇”。新华社这个大标题宣传的是这样一种观点——57年来,中国年年都辉煌,任何一年都没有错误、没有挫折、没有弯路,没有让人回顾起来痛心疾首的时刻。然而,这符合历史事实么?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已经提出:“我国国民经济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众所周知,当时饿死了几千万人,请问,这也是“辉煌诗篇”么?
1966年—1976年,发生十年文革空前浩劫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难道也是辉煌的诗篇么?
显然,新中国的历史是曲折历史,既有取得辉煌成就的岁月,也有犯下无可估量的严重错误的岁月。正如“决议”所说:“忽视错误、掩盖错误是不允许的,这本身就是错误,并且将招致更多更大的错误”。
不承认我们走过的弯路,就看不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展开放的迫切性;不承认国家所有制内在的根本缺陷及其导致的惨痛损失,就可能重蹈国有制泛滥误国的历史悲剧;而正视新中国半个世纪非国有经济遭遇的马鞍形及其带来的经验教训,则有利于我们排除对所有制改革的种种非难而坚定前行。因此,揭示50多年的大弯路,恰恰是为了进而不是退。
时下流行歌词中有一句“朋友多了路好走”,我想借其意而变通之——认清弯路,路好走。
自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来,前苏联十五个加盟共和国、东欧八国、亚洲四国(包括中、朝、蒙、越)陆续建立了国有经济体系。其他一些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国家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或长或短地搞了一段时间的国有经济。可以说,将近二分之一的人类先后花了八十多年的时间做了一个大办国有企业的试验。试验结果,基本上都失败了。由此,历史的必然性导致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几乎所有的国家或迟或早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有企业或股份制企业。这一场大试验、大反复所揭示的客观规律已经告诉我们:由于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所有权代理链条过长等等因素所致,国有企业缺乏内在生命力,因而普遍效益低下、浪费惊人,不可能凭其自身力量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
国企私企,孰优孰劣?答案昭然若揭。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在竞争型经济中,私有企业优于国有企业,已为当今世界中外历史所证明。竞争中的国有企业若不主动退出,就只能被淘汰出局。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纷纷退出历史舞台,其所有制原因就在于把国有经济当作唯一的社会主义标志,而把具有顽强生命力的私有经济当作异己力量,“宁要低效率的国有制,不要高效率的私有制”,最后落得天怒人怨,以失败告终。
可是有些人偏偏不承认这个举世皆知的历史性结论,还要动用中国纳税人的钱去大办低效率的国有经济,犯重复性错误,这显然是大多数公民和公仆都不会同意的。有谁喜欢继续背着低效率、重负荷的国有制包袱蹒跚而行呢?
正因为如此,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国有经济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产业;同时鼓励民办企业向竞争性领域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逐步改制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或私有企业。
那么,非竞争性领域中的国有企业是否可以保留呢?答案是肯定的,主要是限于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以及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行业。
孙中山先生有句至理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如今前苏联、东欧,以至于西欧、日本的非国有化潮流,首先是建立在经济合理性上面。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顺应了这种经济潮流,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便是明证。可惜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非国有化改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时就带上了一个“只干不说”的紧箍咒,缺乏与时俱进的改革理论与改革宣传,以致于无论改革取得多大的实际成就,都是名不正言不顺。任何一个反潮流者都可以振振有辞地诋毁非国有化或私有化,貌似“仗义”地保护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而这种“反潮流”居然还有点儿短期效应,能使中国经济改革的列车产生颠簸、出现曲折,甚至造成反复。所有制改革滞缓的后果,只不过是让亿万人民用血汗创造的宝贵社会财富在国有制的踯躅中更多地流失、消耗罢了。
为使改革事业尽可能少走弯路,少付代价,我们有必要从现代国家原理的角度,来估量一下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历史命运。
众所周知,现代国家的存在理由是为公民服务,做公民需要而自己又干不了的事。凡是公民在民间社会能够干得了的事,诸如办公司等,均无须国家越俎代庖。
国家要为公民服务,当然需要一定的办公经费;同时在精干的原则下,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公务员队伍,也要为公务员提供相当的薪金与福利。这些钱从哪里来?只能从一个途径来,那就是纳税人向政府纳税。政府收税有三个作用:一是维持国家机构的运转;二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间接调控;三是调节贫富悬殊,保障社会的公平。
按照公民与公仆关系的基本原理,公仆为公民办事所必需的经费由纳税人提供,公仆不应自己再去做买卖赚钱。如果作为公仆的国家机关也去千方百计赚钱,那就走了斜路。在竞争性领域办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竞争,就是与民争利、与纳税人争利、与贡献者争利,是不合理的。如果说全国公民是雇主,而公仆是雇员,是为雇主办事的,那我们雇主何必养一批官员来跟自己争利呢?
作为公仆的国家机构,将公民缴纳的税款挪用于办国有企业,与公民争利,是背离国家职责的,应属必须革除之列。
此外,在国企与私企的竞争中,国企有军队、警察、法院、监狱和其他许多行政资源作背景,势必造成不平等竞争,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
总之,竞争性产业的私有化之所以能在世界形成潮流,在中国形成潮流,是因为它具有充分的经济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这是谁也无法阻挡的时代潮流。近三十年来,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胜利,就在于它与时俱进、顺应潮流。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历史进程是不可能被某些反潮流“英雄”所中断的;假借公有的名义,侵犯公民人人皆有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和其他各项人权,也是不可能长久的。此刻推窗望月,忍不住填词一首。特录之以飨读者——
秋 思
调寄人月圆
秋月临空引秋思,才送暑回家。
青山无语,千古有信,真理不假。
人间正道竟如何?终归私有化。
以公害私,寻租祸国,民权唯大。
曹思源
200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