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经济2010年 第2期 总第179期 大观察
企业破产案创14年最低的反思
曹思源
破产处理工作如同主动“扫雷”消除隐患,有利于社会经济安全。但有些人害怕扫雷、害怕暴露问题、害怕影响“政绩”,因而竭力为破产程序制造障碍。
中国每年有多少企业破产案件?国家统计局有上千万个数据,却偏偏没有破产数据。今年1月5日,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的破产数据库,照例独家报告了去年全国破产立案数:2434件,比2008年下降了521件;下降幅度为18%;1989—2009年企业破产案件累计已突破7.5万件;破产数据库还给出了自1989年以来历年企业破产立案统计图。
这张统计图引起人们思索一个问题:新世纪以来为什么破产立案数会连年下跌?根据国内外历年破产统计资料分析,破产企业占企业总数1%左右是正常的。目前我国企业破产率远没有达到1%,只在0.1%左右徘徊。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事实上早已陷入破产状况,却由于种种人为原因而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处理工作如同主动“扫雷”消除隐患,有利于社会安全。但有些人害怕扫雷、害怕暴露问题、害怕影响“政绩”,因而竭力为破产程序制造障碍。譬如说,有的地方政府规定:破产申请提出之前,必须经过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而主管部门批准之前,还要请示上级乃至上级的上级同意。这就提高了破产案件立案的门槛,造成了莫名其妙的“破产难”。这种“破产难”又为某些破产企业的老板逃避破产责任提供了方便,使他们得以避开破产程序,将企业关门了事、携款潜逃,远走高飞,留下一大堆烂账。
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统计,2008年仅上半年全国就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而这一年企业破产立案总数却不到3000件。另据2008年12月21日新华社消息,1—10月广东全省有15661家中小企业关闭;而破产数据库显示的是,广东全年只有153起破产案件,不足实际倒闭企业1%。
由此可见,大量倒闭企业并未进入依法破产的程序,导致破产案件数量屡创新低。这种现象究竟是福是祸?值得深思。
20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