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观中国“三农”问题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农业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决定2010年为农民办26件实事。统观这26件实事与“三农”息息相关,不失为好事、实事。但静观中国“三农”问题,还应当在哪些实质上下功夫呢?

  改革30年来,“三农”(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尽管如此,但“三农”的起色并不大,农民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尤其是经济地位都还普遍不高,农民依然处在中国社会的底层。笔者一直认为,中国要屹立于真正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由此可见,中国“三农”问题改革还需要大力推进。

  历史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之后,整个农业的格局甚至是产业的格局都发生了量到质的变化。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南、山东等为国家大量输出重型工业和大量劳动力的省份,日渐不能在整个国家工农业体制转轨,架构转变的形势之下“与时俱进”,跟着市场的脉搏同步发展。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产生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尤其是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成为不可避免的结局。倘若我们用一贯的“辨证法”的观念来看待这个问题,不免有滥用“辩证法”之嫌疑。因为“三农”问题的广泛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并不是简单的转变心态善意接受就可以解决的。

  改革30年来江、浙、闽等地的人,市场意识要比其他地区的人强很多,这其实有着很深的地域文化色彩。人多地少,与海外联系广泛,古来应有的经商传统,人们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氛围中,使他们获得得天独厚的经商才知。但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农业大省怎么办?“三农”改革曾以“解放农民”和“解放土地”为核心,包括让数以亿计的农民变为城镇人、将世代相承的土地经营变成可流通的产业等。但剩余农业劳动力不可能都经商,土地还需要农民来种植,但传统的农业模式如何转变都是现实问题。

  毫不客气地说,“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瓶颈”,推行农村改革是无可逃避的选择,这场改革将涉及农业制度、农村劳动力的出路、耕土地的承包及有偿转让等深层次的问题。因此,这场改革的核心,就是让数以亿计农村多余劳动力离开农村,提高农村劳动生产力,解放农民、减少农民的过程,但这又不是简单的一改了之的过程,最重要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和幸福指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村社会和谐建设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曾两度进行“农民解放”运动,第一次是在50年代初,通过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这次运动使195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比1949年增长了45%。第二次“农民解放”运动是指80年代初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即包产到户),将农民从毛泽东时期“人民公社”制度下解放出来。1978年到1985年,中国农业附加值增长55.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7倍,增幅创历史最高。

  除这两度“农民解放”运动之外,我国在“三农”问题上出台了不少办法,如:免除农业税、农村医疗体制改革等,但效果都不明显。为什么?笔者认为关键还是体制改革问题。体制改革并非一个只在媒体中闪现的高高在上的问题,而恰恰是一个关系到“三农”问题,甚至每个农村家庭、每个人的大问题。“农安”才能“稳步前进”,而“农安”的前提就是解决体制问题,靠小打小闹解决不了大问题!

  中国入世后的农业上有这么多强劲对手,政府完全有责任带领农民并勇于跨越过往“小农经济”的思路,真正以市场的定位来盘活全局,才能真正把“三农”问题彻底的解决。当然,这个问题要靠政府、决策者,农业部门、对外贸易部门以及最为关键的农民来合力解决。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国的农民不能再是过往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了,而应该成为具有市场意识,能够敏锐把握农业市场风云的新型农民。一步活,满盘活,由这样的问题来起步,“三农”问题的解决方可说是具有实际意义了吧!但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