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慈善公益活动有新变化
“活动周”变为“活动月” 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慈善表彰新增3大奖项
对自开展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以来,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赠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单位,授予“江门市乐善单位”称号;累计捐赠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授予“江门市明星乐善单位”称号;累计捐赠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江门市金星乐善单位”称号。 本报讯 按照市慈善活动总指挥部的部署,2010年慈善公益活动期间,各市、区将统一举行以万人行为主要形式的慈善公益募捐活动,活动内容将由每年的“慈善公益活动周”调整为“慈善公益活动月”。活动期间,我市还将表彰一批慈善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活动内容有新变化 据了解,与往年相比较,今年的慈善公益活动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将往年的“慈善公益活动周”调整为“慈善公益活动月”。今年我市的“慈善公益活动月”,由2月1日开始,至2月28日结束。二是为更好地营造募捐氛围,今年在以万人行集会作为慈善公益活动的主要形式的同时,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大义卖”等活动。三是对慈善捐赠表彰办法作了适当调整。今年的慈善表彰在保留原有奖项的同时,增设了“江门市乐善单位”、“江门市明星乐善单位”和“江门市金星乐善单位”3个奖项。 除将举办慈善公益万人行外,我市还于2月6日在东湖广场举办了慈善济困大义卖活动。当日的活动,得到广大市民热情支持和参与,共筹集了20多万元善款;有关部门还将联合义工,广泛开展义赛、义诊、义卖等系列活动,为慈善公益事业募捐善款。其他市、区则将根据各自实际,以万人行集会、慈善晚会、义卖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募集善款。 表彰先进不遗余力 据悉,在今年举办的慈善公益活动期间,我市将对一批慈善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表彰办法为:对在一次募捐活动中向市慈善机构捐款2000元(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单位和200元以上的个人,由市慈善会在《江门日报》和江门广播电视台公布其名单;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慈善会颁发捐赠证书;一次性捐款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慈善会颁发纪念牌匾。 对在上一年度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款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慈善会授予“江门市慈善公益奖”;对在上一年度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款超过1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慈善会授予“江门市慈善贡献奖”;对自开展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以来,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单位,授予“江门市乐善单位”称号;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款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授予“江门市明星乐善单位”称号;累计向市慈善机构捐赠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江门市金星乐善单位”称号。(本报记者 黄硕明)
http://e.jmnews.com.cn 2010-2-24 9:00:00 江门日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