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涉腐官员的正处级不当回事
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当刘长春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时,引发了记者席上的一阵哄堂大笑。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1002/0206_17_1539624.shtml
副处级法院无权审判正处级官员,这听来的确让人忍俊不禁,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未必不清楚有关司法管辖的规定,之所以提出如此荒唐的管辖异议,恰恰暴露了某些官员头脑中极强的等级、待遇观念。
在某些官员心里,自己是什么级别,就该享受什么规格的待遇,过什么档次的日子,因而,他们想方设法往上爬,就是图个升官发财、荣华富贵。他们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旅游、进豪华娱乐场所消费等等,之所以显得那样的心安理得,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基于这一点。
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那些贪官往往都有一段艰苦奋斗的经历,甚至“连裤头都穿不起”,只是后来或经受不住各种诱惑,或是看到富人们的奢侈生活时心理失衡,或为了让自己的待遇更好些,打起以权谋私的主意,走上了贪污腐化的路。他们雷同的忏悔都隐约流露出当官为待遇、求享受的真实心态。
官员希望级别高一些,权力大一些,待遇好一些,本身无可厚非。但这种追求应当在为人民干更多实事、谋更多福祉的基础上合法取得。呆极少数官员却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纯粹从个人、家庭、小集体的待遇出发,而把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前提、任务撂在了脑后,甚至不惜与民争利,违法乱纪。
涉腐官员受审时都念念不忘自己的级别,斤斤计较与级别对等的“待遇”,看来还真不能把官员的“级别”不当回事。在考察、选拔、作用干部问题上,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做官为什么”的理想教育,加强对一些人做官动机的甄别,让那些完全为了谋私利、图待遇、捞好处者没有市场。
别把涉腐官员的正处级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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