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看待中国户籍改革的前景与效应


    2009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对此,很多人憧憬中国城市化提速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多的人将其视为房地产市场的利好因素。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并未有任何实质性的具体政策出台。2010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10年主要任务”中再次明确重申,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

    中国户籍改革的政策转向有两大背景:一是中国每年城镇人口比率增加的百分点最近几年明显下降(图1);二是中国内需不足,而部分人从农村入户城镇,定居并就业,有利于内需的增长。

    但未来中国的户籍改革,如果没有创造性的突破,则并不能有效地起到缓解城镇人口比率提升速度下降,刺激内需的目的。个人认为,自2004年起,虽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城镇人口比率增速明显下降,是高房价的压制与户籍政策的限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二者又紧密联系:

    1、高房价的压制。中国的房价泡沫这几年持续膨胀。对于城市当地的年青人,即使有双方父母资助都很难圆住房梦,不少人甚至达不到当“房奴”的门槛。而绝大多数自身和双方父母经济基础均较差的入城青年务工者就更无力买房定居。这样一方面不断有新的农村务工者入城,增加城镇人口数量,另一方面不断有年龄偏大,在城市无力购房定居的务工者返乡定居。负城市化的进程与城市化的进程同时进行,减缓了城市化的进程。

    2、户籍政策的限制。如果没有城镇户口,无论是登记结婚,还是子女办户口与入学,都受到种种限制,更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等福利待遇。即使是城镇户口,但如果是集体户口,孩子也不能在城市落户,不能在教学质量好的公立学校入学。即使“自愿”缴纳入学赞助费,也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而孩子回乡就读,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两地分居,对孩子的成长显然非常不利。而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就是在城市购买住房。

不少人认为,这次中国户籍改革的突破点将是放开在城市买房落户的限制。这或许是对中国国情缺乏了解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不少中小城市已陆续放开了户籍政策,以落户为条件,吸引外地或农村中的资金与中高端人才,并促进当地房地产销量。这可参考山东省威海市关于户籍制度的法规原文:凡具备下列8项条件之一的,准许公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双方父母在威海市区落户:(1)本市公民已在威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2)为我市招商引资100万元以上的;(3)在威海市区一次性投资20万元以上的;(4)在威海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固定资产达20万元以上的;(5)本市农民进城从事个体私营经济,1年内纳税超过2000元的;市外人员1年内向威海市区税务部门纳税超过3万元以上,或2年内纳税累计超过5万元、3年内纳税累计超过7万元的;(6)威海市区私营企业业主连续3年接收城镇失业人员20人以上就业,并保证工作稳定、工资按时发放的;(7)被本市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以及我市急需的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员;(8)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以及通过其它合法方式获得的住宅,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其它省份和城市,也有相似的规定。而买房几乎都可以在城市落户:

    1、河北省:以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或者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

    2、辽宁省:凡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在居住地落户。

    3、安徽淮北市: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有合法的自建房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在城镇落户。

    4、陕西省铜川市:凡在经常居住地通过购买、赠予、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产权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手续。

    5、山东省菏泽市:公民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实际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能够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

    6、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其他9个区、县为9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7、江苏省南通市: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且房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8、山东省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准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不能一一查找各省、市的户籍政策,不过连青岛这样的大城市都可将买房当成入户的充分条件,恐怕基本上买房都可以入户了)

 

    目前中国户籍制度的特点是:城市福利待遇肥水不流外人田,仅针对本地有户籍的市民。其它城市或农村的居民要想落户,享受与户籍捆绑的各种福利待遇,就要做“等价交换”,要么在城市投资、买房,要么是高素质人才,对城市建设有贡献的人。对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进城务工者,或和城市本地人就业形成竞争的普通白领,则实行福利歧视政策,不提供城市户籍。

    因此,中国户籍改革成功的关键是:对于在中小城市拥有稳定工作的人,为他们提供可以长期(甚至终生)居住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并落户,并且允许他们租房落户,同时对这以两种形式落户的人,给予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尤其要放开子女入户与上学的限制。然而这种改革的难度与阻力实际上相当的大。主要阻力有三:(1)户籍人口的增加,将摊薄原城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待遇,原城市居民作为既得利益者,将反对这种改革;(在利益面前,人是非常现实的)(2)地方政府的教育、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将增加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地方财政的支出也会增加,必然反对这种改革;(3)大规模提供保障性住房,不仅将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而且可能刺破房价泡沫。实际上目前大多数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相对于原城市居民都是严重供不应求的。

    个人估计,由于中国的国情,这次户籍改革,总体上仍将延续对外来人的城市户籍进行“等价交换”思路。即使一些人得到城市户籍,在保障性住房等福利待遇上,也很有可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过由于自1991年以来,中国每年新生人口数持续下降(这也是导致高考报名人数首次下降的主要原因),不少城市的教育资源闲置较多。同时,教育部最近表示,要在今年促进全国财政性经费占GDP的4%目标的实现。这样,城市公共教育资源有可能在这次户籍改革中向原在城市拥有集体户口的市民和新入户但无房产的人的子女开放。

   

     由于本次户籍改革的步伐不会太大,因此不可高估对中国经济的推动力:

    1、无法明显加速中国的城镇化。中国城镇人口比率并非按户籍来统计的,因此对于大多数将在城镇入户的人,因之前就在城市持续居住,则并不能增加城镇人口的数量和比例。

    2、无法显著促进内需。户籍改革的政策并不能增加城市的就业机会,也就无法增加农民入城就业并定居的数量,对内需的刺激效应也会比较有限。如允许租房落户,并对这些新市民的子女免费开放城市教育资源,则能比较有力地增加城市内需。但允许租房落户的可能性并不大。

    3、并非楼市的实质性利好。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房产的偏爱,以及中小城市的户籍普遍已经与房产挂构,实际上绝大多数在城市工作又有能力贷款买房的人,都已购买了城市的房产。在目前的高房价之下,怎么能指望收入较低的进城务工者的购买力增加对城市房产的有效需求呢?如本次户籍改革适当把与户籍捆绑的福利待遇与房产部分脱钩,反而是房地产市场的利空。当然,对于京沪这些一线城市,如买房可落户,确实可以刺激楼市的需求。不过本次户籍改革针对的是中小城市和城镇,与一线城市无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其实并不快>>

   

    有人问我未来中国的通胀问题。通胀要看如何衡量,如果把房价也算在内,中国去年就是大通胀。但如果不算房价的统计局的CPI数据,中国很难大通胀。产能过剩严重,企业产品卖得掉就不错了,哪里敢涨价?企业普遍不敢涨价,又何来高通胀?同时,如果真有高通胀,比如CPI到10%,并且持续一年,那股市和楼市不知要跌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