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国会、交通安全部门、民间组织和消费者频频出手,以强硬态度施压相比,针对“丰田问题汽车事件”,中国官方及社会组织似乎集体失声。但昨天,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举行“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措施通报会”,表明严正立场并提出应对措施,发布《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要求丰田汽车的销售公司必须明确召回时间表,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中国消费者待遇有反差
1月丰田“召回门”爆发至今,丰田在美共召回600多万辆汽车,在欧洲召回270万辆,却只在中国召回7.5万辆。同时,丰田从北美召回16种车型,在中国只召回RAV4一款。而在其他国家被召回的卡罗拉、凯美瑞、汉兰达、雅力士等车型在中国均有销售,且凯美瑞“刹车门”、汉兰达“爬坡门”都在中国发生过。
“在中国市场召回的7.5万辆RAV4中,浙江省占近1/10。作为7000名受损车主代言人,工商部门不能置身事外。”通报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直指丰田汽车对中国消费者“严重歧视、差别待遇”,“丰田章男道歉后,我们没有看到实质性纠错动作,反而听到‘2010年中国市场80万辆销售目标没变’的豪言。”
不仅召回数量、车型有别,中国消费者受到的待遇也有反差。在美国,丰田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对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而在中国,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完成维修,还有可能因零件缺货而多次往返。
“2008至2009财年,丰田公司在全球连续亏损,2009年却在中国市场获取超过10亿美元的利润,对中国消费者给予美国同样的补偿不可以吗?”郑宇民指出。
浙江车主“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