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3.15晚会,从1991年的3.15晚会算起,到2010年已经整整过去20年,这里不想对晚会做什么品评,晚会不过是一个形式,晚会不过是消费者权益日里的一道盛筵而已!因为晚会过后,我们发现消费权的纠纷还是很多,甚至更加隐蔽起来。换句话说,3.15之外的日子我们怎么办???
有网友发出感慨:“消费者权益日,仅仅维护消费者一天的利益吗?平日里,消费者的权益呢?天天3.15,这是消费者理想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清丽的音符。”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面对各个行业冠冕堂皇的话语,或哭笑不得,或气急败坏,或无可奈何……只要不是被“吐血”,往往消费者都以“忍气吞声”而告终,最多在心里恨恨地骂声“狗日的XXX”,除了做“阿Q”外,又能如何呢?
不是消费者素质低下,更不是消费者没有社会责任心,在这样的消费环境下,谁还能有什么脾气?当下,我们买什么都那么不放心,别说那些家用电器,就是吃的喝的也不放心哪!为什么这个社会呼唤着诚信?由此可见一斑,那是因为我们失却了那种彼此的信赖啊!
3.15不过是一个形式,就算天天3.15,如果总有那么些行业就是不把消费者放在心上,又有什么用呢?天天3.15不是目的,目的是消费者权益能真正得到各个行业的重视才行。试想,当有人把你居住的环境整治得风光无限,难不成你还要把它破坏掉吗!
3.15之外的日子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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