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国平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
每年都有稀奇古怪的雷人提案今年也不例外,这不,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又来了!可惜的是这条建议并不新鲜,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早已成为一种小资的生活方式,但那都是针对家庭以外保姆等外来务工人员的,这次张委员只不过是打着“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旗号老瓶装新酒,把家庭成员之一的妻子当着需要维护其劳动利益的对象。
其实,在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中,如此将老婆和老公的家务劳动价值以及职责分得那么清,试问,这还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家庭港湾吗?
--虽然家务劳动的分工在婚姻家庭中时有矛盾发生,甚至由此引发家庭破裂的也可能有,但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婚姻家庭里插上这一条明朗的经济报酬分水岭,并且还是老公给做家务的老婆发工资,这哪儿是哪儿啊?
众所周知,夫妻之间不仅是一种床上的合作,是一种爱情的合作,而且是一切社会利益的合作,包括经济收入,比如其家庭总收入为其一切家庭主要成员所平均共有,就为现有法律所认可以及保障,那老公给予老婆发工资这不就是一个人把钱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吗?
最后,在日常家庭中,谁有空或方便谁就多做一点家务,已经成为大多数家庭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用不着拿保障女性权益来画蛇添足,何况这都是人家生活方面的事情,应该由他们夫妻之间自然、自行调节,政协委员建议政府来管,岂不是多管闲事,甚至会吃力不讨好?
当然国外甚至国内也有aa制的新潮婚姻可以适用这样的生活方式,可毕竟那是极个别,于是“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又是一个不关痛痒的无聊的提案,不需要再占用两会宝贵的时间以及资源去讨论就可以放进垃圾箱了!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0/0301/07/60M2MTLS00011229.html
老婆做家务 老公须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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