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时间表的“退市令”恐将落空


     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央企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国资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但是,国资委并没有透露具体的退出安排和时间表。(据2010年3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调控房市,稳定房价”是今年全国“两会”上最为激烈的话题。然而,国家11条、京版11条、国土部19条、两会系列提案,一系列的宏观调控密集出台,并没有抑制住楼市的疯狂。“两会”一结束,在一片高房价的讨伐声中,北京土地市场就有三个新“地王”横空出世,并全部由央企制造。央企在当下非常敏感时期坚决拿地的行为,无疑成为民众判断未来房价的标尺,自然引得舆论一片哗然,鞭挞声四起。

     现在,国资委在众声喧哗中下达了“退市令”。那么,日益凶猛的央企“抢地”狂潮,会不会因国资委一句“有序退出”就戛然而止,进而平息房地产市场的躁动?

     毫无疑问,78家央企退出是房市的重大利好。但是,种种迹象表明,未给明确时间表的“退市令”作用有限。这是由于,凡事都得讲究个度,时限就是度的规定性的表现。明确的时间表是央企“退市令”的重要标志,是检验78家央企退市的硬尺子。没有时限的“退市令”,其坚挺度自然令人怀疑。从国资委未给时间表的“退市令”中,人们可以得到两点基本的解读:首先是目标含糊。国资委此次整顿央企在房地产市场的规定,具体目标到底是什么?令人很是费解。可以说,没有具体时间表就等于没有设定明确目标,“退市令”只不过是对地王频现而引发舆论燥热的给出一个说法而已。其次是表明在限制央企投资行为方面,国资委确实是“有心无力”。“退市令”对老百姓和开发商产生的心理干预,可能要大于对央企的实质干预。由于没有具体退市时间表,人们自然会置疑国资委政策的可持续性到底如何,“退市令”恐怕就是对眼下央企推高地王的呼声太高而采取的临时性应急决定,掩人耳目,一旦经济形势出现逆转,自然就悄悄放开。

     事实上,国资委也一直在出台相关文件,不鼓励央企参与炒地。在具体监管方面,措施也比较缜密,比如如果央企投资房地产非主业,获得收益在业绩考核将减半计算,但这些都收效甚微。

     限制措施落实不力缘于国资委自身职能地位。按照《公司法》规定,国资委只是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管理中央企业,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不能就具体行业发展制定政策。国资委出台禁止投资房地产业的文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具体执行力就可想而知了。

     由于国资委只是国资监管机关,而不是权力机关,尽管其严令央企带头维稳楼市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国资委地位决定了其限制政策很可能会“有心无力”。“退市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大打折扣,难免会出现随令不从、有禁不止的现象。国资未给出央企退出房市的具体时间表,恐怕也是给自己留出一条退路。

     更何况,关于房价上涨的深层问题非常复杂,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场并不是治本之策。央企退出商品房市场从某种程度上会抑制“地王”诞生过于频繁,但并不意味着民企房地产商就不可能制造新的“地王”,更不意味着房价就此不会过快上涨。很多央企下属上市子公司都在拿地,比如中国兵器装备总公司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就是此番竞得北京新“地王”的企业之一。由于该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同时牵涉到多家股东,不是国资委一个文件就能退出房地产市场的。

     关键的还在于,央企不拿地并不等于国企不拿地。光让78家央企退出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企和16家房地产央企创造天价地的事实。事实上,地王的创造者除了央企,还有国企。比如,此次竞拍北京大望京、亦庄和东升乡蓟门桥三块地时,都有国企参与其中。如果单纯限制78家央企做房地产就是为了不再出现天价地,显然是实现不了的。

当然,78家央企退出房市给予人们的还有信心:政府稳定房价,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兑现承诺比承诺更重要。只要积极应对,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最终会得到有效解决。但无论如何,有效整顿房地产应该从更高层面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