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出中国是谷歌的唯一正确选择


谷歌应该撤出中国,这是他们唯一正确的选择。

谷歌在中国的问题,是理念问题,是其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的差异。很显然,一家小屁公司让一个有5000年文明的国家改变其核心价值观,是不可能的。虽然,在谷歌看来这或许可能——这是典型的令人讨厌的美国人的那套:傲慢,无理,弱智,根源于无知。

那么,谷歌能不能改改呢?

恐怕也不能。

如果一个企业的核心价值观都能变,就像你说:我不是我妈生的,我要认别人当我妈。这叫做“忘本”。忘本的人,只有一种结局:最终遭到所有人抛弃。就如同过去的汉奸、叛徒。叛徒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如果谷歌因为核心价值观问题而退出中国,那倒还可以给他们加10分——鼓励分。坚守原则,哪怕是愚蠢的原则,也算是有原则。很好。总比那些没原则、或者有原则不遵循的家伙们强。如惠普之类。

除非有一种可能,就是谷歌弃暗投明,承认他们原先的核心价值观存在严重的错误,承认他们的愚蠢。

事实上,谷歌所遵循的价值观,在俺看来,确实是愚蠢和幼稚的。这个不奇怪,美国这个国家时间太短,只有200来年,还不断折腾,从总统到开始就是十足的实用主义,没有形成深刻的普世价值观。谷歌和正在被中国消费者声讨的惠普一样,让我们对美国的印象越来越糟糕,因为他们表现出来的是傲慢、无理,自我中心,唯我独尊,我合适就得,别人怎么倒霉都活该……这是典型的“老大病”,是无知的表现。三千年前的老子说过:天令其亡,先令其狂。美国佬们,继续狂去吧。

 

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儒家思想讲的“五德”之“义”。义,是信仰,是最高原则。做人要有信仰,人的组织,包括民族、政府和企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信仰。兄弟相争,怎么吵都可以,但是不能骂他们共同的老妈,这就是义。同样,一个组织内不同政见者之间打的怎么火爆,也不能背弃他们共同的根本原则。乌克兰那位美女总理选举失利,为了给继任者造麻烦,把当年支持过纳粹的人封为“民族英雄”,结果是人神共愤。这种为了个人的小心眼儿而背弃民族大义、人类普世价值观的事,实在是太令人遗憾了。说句不该说的话:这是不是“小女人”的先天缺陷?

有“义”,必须用“信”去保证,去坚持。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慎乎!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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