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确定长协矿定价公式的主要因素
近日媒体报道:“日本钢企与矿山目前已经就采用新的定价机制达成共识,只是在具体的技术细节上进行最后的谈判。日本媒体称,该协议拟以与现货市场挂钩的短期合约,取代基于年度合同和谈判的铁矿石定价体系。”
从年度定价转向季度定价,自然是一个质的巨大转变。但我现在关心的问题是:日本钢铁企业在哪些“具体技术细节上”仍在进行最后谈判?我没有任何内部消息,只想从一般的逻辑关系和自己过去的一些经验出发进行一些猜想。
假如我是日本谈判代表,以下问题必然是谈判对象:
1、基价以哪一个现货市场价格为准?中国现货市场大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以哪个港口的到岸价为准?以哪一个品种为准?根据哪家公司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2、离岸价和到岸价的关系。中国现货市场价是到岸价,而矿价是离岸价。那么,矿价和离岸价之间的差价——海运费以什么标准推算?BDI?一年COA?还是海运现货价?如果加进巴西,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
3、“挂钩”系数如何确定?季度价比现货价能享受多少折扣?个人估计折扣一定会有,但7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那么,是八折,八五折,还是九折或更少?差别太大了!
4、市场价格涨跌风险收益的分担问题。季度定价确定后,执行期内价格上涨下跌的可能性都有。那么,由此而来的风险和收益是否需要分担?两种可能:一是执行期内完全按协议价执行,市场价格涨跌的收益和风险各自承担,价格波动只用作下一季度谈判的参考;二、价格涨跌的差价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五五开或六四开都可以谈。
5、质量差价系数如何定?不同含铁量的差价应该有多大?特别是对于澳洲这个问题更突出。以干吨度计,中国现货市场63~63.5%的矿石价格长年高于58~59%的矿石10%以上。澳洲矿山同时供应这两种品位的矿石,但以干吨度计,差价远没有这么大。既然和现货价挂钩,现货市场不同品位价格上的这种差距是否要考虑?如果不考虑,又该如何计算?粉矿和块矿、球团粉的差价系数如何确定?确定后是按同一价格幅度涨跌,还是要计算相应品种单独的系数?其他有害元素的质量差价系数又如何定?
以上问题都是我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相信日本钢铁企业会和澳矿商谈的问题。我们也可以看到,上述因素中的每一点都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套一句现在的俗话——“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如果我们说日本钢企和矿石供应商的谈判才刚刚开始,也不为过。从这个意义上看,今天力拓、必和必拓否认“已达成任何协议”,也并没有说谎。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没有和日本钢铁企业之间就此正在谈判和协商。
从另一个角度看,上述问题也都是确定长协价定价公式的基本因子,不管谈的是年度价格还是季度价格都应该考虑。我曾在已发博文“铁矿石谈判应向石油天然气学习”中赞赏了我国在石油天然气谈判中先谈定价公式的做法,本人前几年也曾几次向有关部门提过这方面的建议,因为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正确做法。很可惜,中国钢协似乎从来都不愿在这方面下功夫。但我认为现在重新开始也并不迟,早作考虑,未雨绸缪,总比被动的接受既成事实强。
2010/3/24 11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