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卒狱霸联手逞凶:“非亡”词语层出不穷
谭汝为
继“躲猫猫”“被自杀”之后,狱中“非亡”(“非正常死亡”的缩略语)类新词语方兴未艾,不断产生,如“噩梦死”、“洗澡死”、“摔床死”、“递纸死”、“发狂死”、“跳车死”、“摔跤死”、“喝水死”、“睡觉死”等等,不一而足。
据新华社电,“2009年,在全国看守所开展了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了公诉。”至于在清理中没有“发现”的或已不“在押”的,恐为数就更为惊人了。
从去年初的“躲猫猫”开始,“喝水”、“摔跤”、“做梦”等正常的生活场面都会使活蹦乱跳的在押人员忽然蹊跷地死去,于是涉案人员“非亡”(非正常死亡)事件接连不断发生,引起网络与舆论的强烈关注。从查明公布的几起事件调查结果看,执法人员确实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放纵牢头狱霸作恶行凶等罪恶行为。
据《重庆晚报》《北京晚报》等媒体报道: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一年之内发生的被网上曝光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就有——
做梦死 ——2009年3月,50岁的李文彦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看守所称,李文彦半夜做噩梦突然死亡。
洗澡死 ——2009年3月,海南儋州看守所关押的一57岁男子罗静波,因不同意要求其脱光衣服洗澡,遭殴打致使颈椎断裂,抢救无效死亡。
摔床死—— 2009年3月23日,在福州第二看守所,年仅20岁的温龙辉死亡。看守所称,温龙辉没有挨过打,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递纸死 ——2009年4月29日,在内蒙古达拉特旗,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两辆拉煤汽车被警方抓获。5月3日晚上11时,王某上卫生间,在民警向其递送手纸时突然猝死。
发狂死—— 2009年6月26日,广东吴川第二看守所嫌犯林立峰羁押24小时后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跳车死—— 警方称,2010年1月22日下午3时左右,4名羁押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绍繁从广州江高镇派出所押送至白云看守所,警车行至广清高速南岗村路段途中,因为手铐质量很差,李绍繁打开左手手铐,趁机跳下警车,摔成颅脑重伤当场昏迷,不治身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江西九江修水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陈绪金突然死亡。警方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
喝水死—— 因涉嫌盗窃,2010年2月18日,河南一名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该男子已在看守所内死亡。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睡觉死—— 2010年2月17日零时42分,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监室报告,犯罪嫌疑人何舍彪睡觉时出现呼吸困难,看守所值班民警和狱医立即组织现场抢救,1时50分,何舍彪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国封建社会酷吏刑讯,狱中残暴,久有传统,如炮烙剜心、车裂凌迟、木驴热瓮、披麻戴孝、杀威乱棒、熬鹰逼供等,皆为狱吏狱卒与牢头狱霸勾结行凶,传承可谓久远。在《水浒传》、方苞《狱中杂记》等都有逼真描述。延及文革,专案组、专政组凌驾法律之上,则登峰造极,至如割喉轮奸、乱棍打死等,更令人发指。
法制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法制一旦成为执法者牟利、泄恨、妄为的合法手段,黑幕之下,草菅人命的命案则屡屡发生。无论何人,一旦陷于牢狱,在牢卒狱霸之流随意摆布下,煎熬不断,生死难卜,覆盆何以望天!设身处地,不寒而栗!
至于狱中被打伤致残者,数量更多,但还较易遮拦掩盖过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被“非亡”(非正常死亡)者,尸骨横陈,人命关天,如何交代?只得掩饰糊弄,联手编造令人可笑的种种拙劣的致死缘由来敷衍对付。于是“躲猫猫撞死”“喝水噎死”“摔跤摔死”“噩梦猝死”等天方夜谭式的搞笑新词语纷纷出笼。
世上最值得尊重的就是人的生命,没有任何事情比重视人的生命更重要。法律面前,人人应享平等尊严。须知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他们的尊严和人权也应得到维护。给予他们人道待遇、公正审判,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之一。我们在不断曝光、严厉谴责美国在反恐期间“虐囚”丑行的同时,也应直面自家状况。否则就是百步笑五十步!如何彻底终结关押人员“非亡”(非正常死亡)现象,切实维护涉案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对公民生命尊严的尊重,也是对中国法治尊严的尊重。这也是“人权”状况的典型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