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考生就地高考,就是一个字“难”!


  前几天新京报刊发的一片文章《外地考生就地高考,不是非要等到2020年》引起了笔者的注意,笔者对此深有同感。不由想起了我们政府对于困扰民生的改革总是要让人民在等待,10年、20年。。。。。。(注:原文附后)

  笔者注意到,教育二司负责人的话中有两个词“有望”、“应该会”尤为关注。“有望启动”,说明这事情其实并未真正启动,那要等到何时启动呢?“应该会”出来,说明能不能出来还是问题,或许等到2020年后,又由于某种原因还要再等10年。教育公平的改变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相对于公众的满腔期待,10年以后才有可能出台具体办法的承诺,可知其工作效率究竟如何?

  当然,笔者能够理解教育部的苦衷。用郑富芝司长的话说:“不是靠教育部一家单位所能够解决的,还要考虑孩子进入高校机会比较高的省市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由于外地考生就地高考牵涉很多方面的关系,协调起来确实不容易,尤其是各种权力交错更增加了改革的难度。但是如果政府下决心改革,下决心改变这些弱势群体的高考问题,还是有能力的。对于政府、对于人民来说,不合理的制度要改,而且要有效率!

  教育部一家单位难办此事,为何不让中央从中斡旋呢?难道就是因为有困难,就让外来工子女一代一代这样等下去吗?任何一个城市的发展都是由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共同创造的!为何要让外来工子女承受如此多的痛苦呢?户籍政策的不公平为什么要让无辜可怜的孩子来买单?十年,遥遥无期的3650天,一个人的一生能够有几个十年!多少个3650天?

  政府关注民生,成天在喊保护外来务工者的权益,怎样来保证?改革的确很难,难于上青天,最主要的还是在权衡未得利益者与既得利益者,谁的权势大,谁就是胜利者。政府关注民生,就要真正体贴最基层人民之痛,只要有利于劳苦大众,毛主席说过一句话,“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政府必须有此信心,有此决心。政府要是真正改革就必须排除既得利益者,立志革新,强力推进,才能为弱势群体换来一片晴朗的天空!

  外地考生就地高考,不是非要等到2020年

  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与发展,现在已经到了以“天”为单位来进行衡量、评价的时候,为什么在教育问题上,要以“十年”这个如此长远的规划,来消磨掉人们对教育公正与公平的期盼和等待?

  两会召开前夕,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样一条信息,今年有望启动“制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的调研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具体办法应该会出来。(3月2日《新京报》)

  多年来千呼万唤的外地考生就地参加高考的呼声,总算得到了教育部的正式回应,尽管教育部的表态中多是“有望”、“应该”等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措辞,但铁板一块捆绑于户籍身上的高考制度,算是有了松动的迹象。可是,作为一名外地学生的家长,面对此信息,笔者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笔者的孩子目前上四年级,参加高考是8年后的事情,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办法》的时间进程来看,仍然赶不上趟,况且那些眼下正在上初中、高中的学生,等到《办法》出台,他们的命运早已被这不公的升学考试制度所改变。

  从2010到2020,这十年的时间对于家有考生的外地家长来说,漫长得令人心急如焚。十年时间,对于哪个年龄段的人来说,都足以令他们感到时光流逝的无情,尤其对于快速成长中的少年儿童,错过了这10年应当属于他们的正当权利,是永远无法挽回的损失。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与发展,现在已经到了以“天”为单位来进行衡量、评价的时候,为什么在教育问题上,要以“十年”这个如此长远的规划,来消磨掉人们对教育公正与公平的期盼和等待?

  我们可以等待诸多计划经济时代就存在的制度弊病慢慢被诊治,但孩子的教育尤其是公平地参加高考不能等,他们等不了十年,甚至等不了五年、三年,2020年只是一个底线,也就是说,到了那一年,所有的城市不管大小,都必须让外地考生就地高考;但2020年的目标,并不是说,非要等到2020年才做这件事,有条件的地方应该顺应民意,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与使命感,来推动外地考生当地参加高考调研以及落实工作的进展,如,那怕先采取权宜之策,允许外地孩子就地读高中,就地参加高考,参与户籍地的高招录取,而不占用本地高招录取名额,然而循序渐进,推动考生“同权”,也比十年之间一步不迈,让考生无助地遥望2020好得多。

  外地考生就地高考,早一天实施,就会早一天有数十万、几百万的孩子受益。别再让家长和孩子绝望地等待2020年了。(以上内容来源于2010年03月03日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