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梅“雷人”提案:20年前我有论支持她!


一个叫“张晓梅”女人,很是了得,她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被誉为“中国美容经济女掌门”。据说,每年两会,她都会提出一些有争议的个性化提案,今年也不例外,这不?日前她所提关于“家务劳动工作化”的提案又引各界热议。有人说她及她的提案很雷人。

我离“美容”行业相隔十万八千里,她吸之所以能够引我的眼球,当然不是因为她是一个美容时尚界“绕不开”的大人物,而是因为她这个提案所表达的基本观点,与我20年前的“理论”观点不谋而合,因此眼前一亮:哇塞!没想到这个本来很“学术”的家庭经济学命题,竟然能够被这么一位情感丰富的美女注意到,而且还在如此“严肃”的政治场合,以如此“理性”而又戏剧性的方式被她清晰地表达出来,说来实在很难得!

我觉得张委员的观点,要说“雷人”,那也是“雷人情不雷人理”。我不懂政治,不知道作为“议案”按照政治标准及议程是不是“累人”,但是我敢肯定她所表达的观点,在家庭经济学上不仅一点不“累人”,而且是一个很能够触及社会时弊和问题实质的“深邃洞见”。我很赞赏她,因为张美人以“亮丽”的职业和政治身份,表达了我这个“土学究”当年做学生时就自以为想通了的观点,所以一厢情愿地平添一份“亲切感”。

1991年,我曾在《社会科学家》第5期发表过一篇题为“试论家务的社会经济意义”的短文,主要从“两种生产理论”的角度,着重在“社会就业”与“妇女解放”两个层面,论证了家务这个看起来很“微观”甚至有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务,在国民经济中却具有异常特殊而基础的行业(或职业)地位,以及特别重大而宏观的社会经济意义。

我在文中指出:按照两种再生产理论,“家庭产业在人口生产领域所处的地位,就像农业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所处的地位一样,它是一种基础性产业”。也就是说,像手工业等部门从农业中分化出来一样,家庭其实是社会分工演化的历史逻辑中其他人口生产部门如教育产业、医疗卫生产业等赖以分化的基础。同其他行业及生产活动一样,家庭生产也有特定的“三要素”,有“投入”、有“产出”,有“社会分工”问题也有“技术进步”问题,有社会伦理法则可遵也有特殊的经济规律可循。因此,这个“行业”中“从业人员”,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相比,不仅不低人一等,而且十分高尚而重要。

我认为“家务专业化是解决我国就业的有效途径”,并结合当时学术界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热点问题,以及现在看来有很大“历史局限性”的学术见识,婉转(直白地说是拐弯抹角)地这样写道:“……应该说我国就业问题的形成和尖锐化,与我们长期以来把家务看作是非生产性活动而将它排斥在社会就业问题以外的做法不能说没有很大关系。由于把家务看作是个人的私事,而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在人们心目中,干家务觉得就低人一等,从而使家务成为人们在社会职业以外家庭成员之间‘讨价还价’的额外负担。由于家庭中没有专业分工,家庭成员中有劳动和劳务能力的都一起涌到社会其他各业,一方面加大了社会就业压力,导致社会单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而另一方面又使家庭正常的人口生产活动不能顺利进行,正常的劳动力再生产受到很大影响,结果就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很多双职工家庭在单位与家庭之间‘疲于奔命’。”

“其实,家庭作为人口生产的一个基础产业和基本单元,其生产活动也应该是由‘专业人士’来专门操作。一个人在家里专门从事家务劳动,和在其他社会产业部门从事劳动,其性质是一样的。它也是一种生产性劳动,而且是一种很基础性、很重要的生产性劳动,因而具有同样的社会性,是社会劳动分工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人在饭馆做炊事工作可以看作是‘就业’,而在家里专门从事饮食工作就不是‘就业’吗?一个妇女可以在幼儿园教育孩子,难道在家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就低人一等吗?一个人参加其他社会工作争取工资,不能仅仅看作是他(或她)个人的‘本事’,而应该看作是家庭生产的劳动力产品的‘价格’,有家务劳动者的一定劳务成果在其中,因而应在有关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我以为,提倡‘人人有职业’,这里的职业也应包括家务在内。我们应树立家务是生产性的社会经济活动新观念,在家庭生产方面实行必要的专业化分工,使社会地位中大量冗员的一部分回到家庭中专门承担家务,同时适当增加家庭产品——社会就业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也就是提高从事其他社会职业劳动者的工资,这可能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减轻就业压力的一个有效途径。”

我在文中还指出:“家庭生产活动的核心是生育。由家庭生产的特殊生理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所决定,妇女在家庭生产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家庭中绝大比重的、与生育有关的活动,大都是或必需由女性来承担。因而可以说,家庭天然是一种女性职业,就像幼师天然适合女性来承担一样。这一结论虽然对一些女权主义者来说是一个‘反动透顶’的论调,但它毕竟反映了一个谁也不能改变的客观事实。实际上,妇女从事家务与妇女解放并不矛盾。

“……在现代社会,家庭绝不是谁想干就能干得了的简单劳动,而是要经过多方面综合训练才能胜任的复杂劳动。没有卫生、教育、饮食、保健、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不会把现代家庭生产操作得井井有条的,是不会生产出高质量的、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力产品的。因此,妇女从事家务劳动,绝不同于旧社会在男人压迫下的‘小脚女人’干的那些事情,绝不会影响妇女参加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绝不会把妇女变成一个无经济地位、无政治权利、无科学文化知识的‘内人’。再说,女性解放的关键是女性自身必须具有鲜明、牢固的主体意识。女性解放说到底是人的解放,其价值目标应该是人的解放目标,以整个人类解放为标准,而不是以‘男人’为尺度。这才是妇女解放的真谛。长期以来,人们把‘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到’作为‘男女平等’的技术标准,作为妇女解放的终极目标,可以说这是选错了‘坐标系’。其实,那种要妇女干本来干不了的事情,而要妇女不干本来能干或必须她们干的事情,乃是对女性的刻薄,其本身就是对妇女的一种不公平行为。”

“当然,我不是主张所有的妇女都回到家庭中,也不是主张妇女一辈子都应该从事家务劳动。某一个妇女还是男人谁家务最适合,一个妇女在什么年龄做家务最适合,这要根据各家庭生产情况以及这个妇女或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总的来说,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是独特的,是中心。我们应该用理性而不是凭借感情来深刻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妇女要‘解放’,男人也要‘革命’,整个社会还有一个在‘改革’中前进的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妇女不能仅靠‘被保护’和‘被照顾’来解放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在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自己应有的社会角色,发挥自己独特的重要作用,才能在社会竞争中拥有真正自强、自立的地位。”

这就是我20年前在幼稚的学术层面上所认的“人理”。现如今,在张女士魅力四射的光环效应笼罩下旧话重提,虽然有些附庸风雅赶潮流的丑态嫌疑,但我觉得,无论作为“政协提案”的实际操作可行性有多大,由此能够引发一些正向的社会互动和沟通,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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