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政绩工程


    一个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相关职务取得的工作成绩和贡献,既然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就理应综合多项客观的因素来考量,其中就包括来自于普通老百姓的功过评价。而不是依靠简单考核一个领导干部在执政期间所做的政绩工程和带来的招商引资等表现上。

    干部的政绩观如何,是执政为民,还是不顾民怨大搞特稿政绩工程,还是假借招商引资知名,滥用权利,一石二鸟之举措。这都是不利于一个国家的发展。

    避免政绩工程,需要依靠审批部门的严密把关和审查,上级领导更要谨慎考察,还要广泛听取民声,要有规范严密的反馈制度,实行圈形考察,紧密相扣,关联制约。只有真真正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给参与者顺畅的通道,充分听取参与者多方的意见,慎重对待每一条建议,才能真正把工程做好,做成“民心工程”,作成一个让群众们信服的政府。

    政府生产的是公共产品,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政府的精力和资金应该用于改善市场环境,而不是以行政之手去直接参与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本质上属于经济中的商业活动,理应让它与政绩脱钩回归本意。招商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其行为主体应是企业。官员“越位”介入,从短期看,官员可依靠其支配的公共资源,取得一定成效,但从长期看,却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背道而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责主要是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就算政府设立一些部门专门从事招商引资,也只应做些为投资者服务的工作。让官员招商,属于上级机关和上级官员的权力滥用,使原本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公权,直接陷进商业化漩涡的危险境地,最终将损害公共机关的整体功能,导致更多职责荒废。

    将招商引资的完成情况作为官员上下的标准,责令达不到标准者离岗、撤职,不仅有违规越权、违法行权之嫌,而且在事实上架空了公务员法等干部考核及奖惩制度,与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背道而驰。要解决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创新官员政绩考核机制,逐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交给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政府重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