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具了!是谁在歧视北京XXXX车车主?
——在中国,没有谁能歧视咱北京人,至少是在表面上。
上面这句话,是笔者的一位北京友人常挂在口头的。的确,这位生在京城,长在红旗下,家有偌大老宅,从不为生计发愁,分享了人口红利,得益于城市的大规模快速扩张……单是靠拆迁获得的赔偿就早已是XXX万级身家的北京原住民、老北京人,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有钱人腰板硬不是?何况人还是从北京城——首都来的。可就是这位有钱人,最近却被狠狠地歧视了一回,而且是“半个喷嚏都打不出来”!
是补偿而非赔偿,至多是消费券而非现金
这要回到2010年4月7日,当天报载,二百余名浙江的XXXX车消费者从丰田汽车生产商手中拿到了人均300元的经济赔偿。而浙江省工商局举行的通报会上则宣布,首批投诉的二百余名消费者均已获得损失补偿。个别消费者获得了三百元补偿。上面首先提到了赔偿,但显然丰田公司并不认可“赔偿”这一说法,他们的意思是这只是补偿而非赔偿,在更早的报道中媒体是这样写的:“3月29日,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表示,将就RAV4的召回补偿中国消费者。”
看到4月7日的消息,上面提到的那位坐不住了,因为他俩月前刚好就买了一辆XXXX车玩儿,立马打电话到他购车的4S店一问,答曰还没有收到厂家的明确指示和补偿方案,更没有代金券,但可以提供服务代替。4月14日报载,“一汽丰田针对(京城车主的)RAV4推出的‘三选一’免费检测服务,今天又悄悄增加了一项,就是如果车主不愿‘三选一’,还可以再选择保养等服务,但是不得超过300元。不过,两项服务都没有等价代金券、消费券可以提供。”杯具啊,被歧视了!为什么浙江车主可以获得“补偿”,而北京车主就不成?
补偿与赔偿,差距大了
赔偿,指因自己的行动使他人或集体受到损失而给予补偿,如照价赔偿等。补偿则是指在某方面有所亏失,而在另方面有所获得的叫补偿。这两者的意义从表面上看差不多,但在法律上,“赔偿”及“补偿”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赔偿由违法行为引起,补偿则由合法行为引起;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旨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补偿是一种例外民事责任,旨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
北京市消协的负责人说,一汽丰田在向市消协通报补偿计划进展时一直表示,已将补偿计划传达到了经销商;丰田还口头承诺,对不选“三选一”的消费者,可以以“服务代金券”形式补偿。但有报道说实际上经销商方面也没有来自丰田方面的具体补偿方案。北京的车主受到歧视无疑,浙江车主有浙江省局局长撑腰,“……讨还一个公道,……找回了一点尊严,”但其实,就算是北京车主也获得了300元现金的补偿,又能有什么用?区区300元现金有什么用?换一桶好点的机油都不够!花费20万,返还300元!问题还在,心里还不踏实。公道真的讨回来了么?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情形?还不是我们没有足够有力的法律撑腰的缘故?美国可以罚丰田最高138亿美元,我们获得300元人民币的补偿?!借用新华网一篇文章评论说:“丰田向浙江赔偿的样本意义在于,这是浙江地方立法的胜利,又暴露出更大范围的立法空白;这既是浙江地方执法部门的执法胜利,也暴露出更大范围的执法无力。”如果此举能推动相关立法的进步的话,那也就值了。
杯具了?杯具!没有法律撑腰,即便是京城来的,在这事上也没辙!可能没有谁能歧视你,但歧视你的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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