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用枪”,暗藏玄机


今日《新华网》上有一篇题为《贵州安顺警察不当用枪致两人死亡被刑拘》的文章,披露了贵州省关岭自治县坡贡镇1月12日警察枪杀两村民案的最新进展。这个由贵州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为主、省公安厅配合,并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聘请了7位刑事技术专家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自1月20日开始调查,经勘查验证及广泛、深入走访目击群众后查明,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执行公务中,不当使用枪支致人死亡。联合调查组认为其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提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记得安顺市政府在该事件发生后不久,即对外宣布,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斗殴案中,首先是“依法亮明身份并立即对打架事件进行制止,其间,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配枪,在此过程中,当事的两名村民被子弹击中死亡。”

如果真是“袭警夺枪”,那被枪杀的村民可谓死有余辜了。抢夺民警配枪,本来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听制止,民警当然有权用枪当场击毙抢夺枪支者。

可民众的反应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更有报道披露,张磊在枪杀村民之前还曾狂啸“跪下,否则我毙了你!”以给那两位不识时务的村民以震慑。但贵州安顺这个地方,毕竟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官民地位平等,该村民怎愿无辜受下跪的羞辱,而不下跪却又剥了人家张副所长、张大人的面子,威猛的张副所长岂能善罢甘休?张副所长说到做到,也就真的发生了“毙了你”的惨案。

从《凤凰卫视》的节目中,我曾看到了那个血淋淋的场面。“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两枪对着脑袋打,枪枪致命”的说法可信度应该很高。张副所长在枪杀两人后,虽有凯旋归来的英雄般自豪,但多少还是有点后怕,在现场就请求别人帮他作证。

一个不得不提的插曲是,财政并不充裕的安顺市政府,一方面宣布村民是因抢夺配枪而遭枪杀,属于罪有应得,而另一方面却又安排处于“赤贫”状态下的坡贡镇政府赔偿两位死者家属70万元人民币,暴露出安顺市政府已经心中有愧。安顺市有关方面在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诚信是丢失了不少,不过,有关部门并不在乎。而今,至少当初“袭警夺枪”的定论已被完全推翻。

安顺市起初给被枪杀者定性为“抢夺枪支”,明显是为了保护“自家人”,是在“护犊子”。可如此高级别的事件调查团,得出的结论却是副所长张磊“不当使用枪支致人死亡”,就令人十分遗憾了。该调查团为什么不能将事件的细节公布于众,让民众去评判?难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专家参与的调查团,也已经把张磊看作“自家人”?民众需要的真相,为何难以得到?谁心中有鬼?

“不当使用枪支”,真是得益于汉语言的浩瀚。但这分明是给张副所长未来定“过失杀人”留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