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亦是“主体”


 
 
伟大的“五一”劳动节就要到了,据今晨“北京你早”报道,在今年的劳模评选活动中,北京市新增非公经济劳模数量占到总数的26%之多,较去年的6%同比增长了20个百分点,这不能不令人无比高兴而又感慨万千啊!
   不过,本人的感慨的侧重面固然仍带“劳动人民地位上升”这样的红色观念元素,然而其直击点更钟情于民营企业社会地位之崛起。
   大家知道,多年来非公或即民营经济在“可爱的中国”始终处在被歧视、被边缘化的旮旯里,虽说几经“被提携”,可总是被人小觑、蔑视,甚至在中央“国六条”之后,也并无什么大的起色。可本人始终认为,这真真是在是太不该了的事。直至今日,最该弄清的核心点在于:公有经济也就是国企经济占主体,这是“应该的”,可个、私经济是不是亦该占“主体”呢?就是说,应有二个主体,不能仅以一个公有制为主体,而民企同样应为主体。事实是明摆着的,仅就物质财富创造——经济GDP总量增长来说,你可以说公有制为主体;可是,若从就业来说,情况不同了,人们绝对不可以否认,正是个、私等等非公经济为主体,为中心——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他们正是在公有经济之外的——民营经济中就业、上班——而获得饭碗的啊!就是说,绝大多数民众真正的、直接意义上的民生问题是由非公、个私企业解决的,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难道个、私营经济不是主体吗?
   由此可见,仅仅讲一个主体,仅仅讲到“公有制为主体”这是一种十分片面的,十分荒谬的“伪命题”,是一个在事实上根本讲不通的说话。
   也许有人会说,不能搞二个主体?我以为这是可以而且应该的;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战略课题。也许有人会讲什么主体只能一个,不能二个。我以为,这种认定是应当打上一个大问号的。试问,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认为只有一个先锋队,就是(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而现在还不是早已又加上了一个“先锋队”——即(同时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吗?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不但要当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以为这加的对。如果说,从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讲,共产党是作为先进生产力、先进生产关系主体即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代表,是合乎逻辑的,那么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则同样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是更从民生上代表了80-90%的人民大众,而这尤其符合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宗旨。更进一步的思维告诉人们,有了“代表”,当然亦得有“被代表”,而这个“被代表”的主体不正是以个、私及其就业于其中的广大民众吗?试问,抽去了被代表的——80-90%的民众即中华民族这一社会基础的先锋队能存在吗?
   有人喜欢说,“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照此逻辑,就算个、私是“次子”那也手心手背都是肉啊!的确,国企办了许多社会公益事业,也许民企办不到。不过,这里面也存在一种偏见,先不说种种“光彩事业”,就是在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中个、私企业表现,他们也是如何冲锋在前,大无畏捐助和身先士卒出现在第一线。最为重要的是个体私营小企业安排多少人的工作,如无千千万万个体私有小企业,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将失去立身安命之所;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更谈不上什么社会尊严可言,而这往往是片面的GDP思维,把头脑训练坏了的人们所不曾看到、不曾想到的。
   有人说,这些年来,国企瘦身解决了6000万国企下岗工人的工作、就业问题。试问,这些从国企下岗的工人到哪里去了?上天了还是入地了,难道他们真的是人间蒸发了吗?不是的。还不是到个、私企业中就业了吗?这儿的大功劳正应当记到非公经济头上而不是记到国企头上;这个长子——国企本身是解决不了的。
  有人说,国企是“共和国的脊梁”,得靠他们去同国际上那些大跨国公司较量,这么说当然有一定道理,不过你千万不要忘记,真正同大跨国公司较量的第一经济体是由几亿、十几亿中国消费人口构成的中国市场,而构成这个偌大之中国市场的这些人口其低(中)工薪是在中国个、私企领到的。况且那些“国家号”大公司往往带有或深或浅的垄断印痕,甚至以含有传统的官僚资本的东西,往往同财政穿连裆裤。君不见,某些人在这种垄断的腐蚀下,由此产生的“亚健康”——不管从四万亿中之“铁公鸡”中捞一点,还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忽视主业,携银行巨贷大炒房地产等,造成的混乱,以及与此相联系得官商勾结的腐败,多么严重地阻碍着改革开放前进的步伐。
有人说,公有制代表社会主义方向,这就更奇怪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存在决定意识,照这个说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干活的人,可能不到10%,就业于个、私企业中90%以上广大劳动者已经或正在脱离社会主义轨道了!荒谬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