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大众认识有严重误区




 
目前的高房价主要是土地供应制度造成,土地供应政府独家垄断是其根本特征。打压房价的根本之计是解除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的难题,这需要重新平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
  一天这个问题不解决,一天各地方政府就会不断推进“地王”的产生物业税:大众认识有严重误区
 
  开征物业税增加持有成本,必然增加民众生活负担,降低民众生活质量。长远看卖地之后,房子到了百姓手里,政府征收物业税势在必行,但是,目前还不到时候。

  当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只会导致:一、因为持有成本上升,房价继续攀升;二、有能力的人转移财产至国外,严重影响中国经济;三、人民生活质量下降,住房成本变相提高。
  什么时候能开征物业税?只有中国政治经济改革达到相当水平,国际比较政治和经济优势和劣势平衡的时候;只有在国内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更进一步提高之后。

  大众有两个认识误区:
                          1、房价大幅下跌,就能让人人买得起房。
 葛红兵新作《上海地王》
   (点击到当当)
 

  这是第一个误区,历史上各国的房地产危机都告诉我们的情况恰恰相反。房价越是下跌,大众越是买不起房,房价暴跌的时候,就是大众失业和把房子重新交还银行的时候。
 “人人买得起房”是不现实的,应该提“人人住得起房”,这个办法就是政府大量建廉租房。
  2、对第二套、第三套放征税可以劫富济贫,抑制房价。
  这同样是一个误区。目前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城市新增人口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是为家乡父母养老,或者将来自住梯度改善(子女成年)用的,多数不是为了投机,对这个阶层的增税无疑会严重打击城市最活跃一批中青年主力阶层的置产热情,减缓他们的财富增值效应,让他们“未富先老”,等于是把他们赶出国外。
  在没有开放垄断领域的民间投资权限,让民间投资有路可走、有利可图之前,应避免先断其后路。
 
  解决当前房价问题有两个办法:
  1、放开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打通城乡宅基地流转通道,这可以几何级数增加宅基供给,并且把3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通过农村宅基地增值还给农村
  2、政府建设大量廉租房(只租不售):廉租房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新开工住宅面积的30%,这个比例甚至可以提高到40%。
  
   在房价问题上:对第二第三套房征税,是惩罚性措施。这方面,我们正在重复过去土地革命的老路——土地集中,革命,土地分散。这条路不能再走了。劫富济贫的方法是“革命”,导致流血和动荡。我们要的是改革:人人有房住,而不是剥夺富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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