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不论大小 事要问曲直


  报不论大小 事要问曲直

  本报主笔  刘长杰



  党报被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指称为“小报”,实属罕见。

  4月24日,黑龙江日报报道农民耕地被强占挖土取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致电对该省穆棱市各级政府漠视农民利益,互相推诿扯皮表示愤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田伟副局长就此给穆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打电话了解情况,穆棱市国土资源局李局长在电话中说:“不要相信小报的报道,不准确。”

  当事双方的对话,在记者笔下有了一种戏剧对白的效果:田伟当即指正说,“黑龙江日报是省委机关报,不是小报。”继而追问,“被毁土地的性质是什么?”这位李局长说,“这块地是荒草地,不是什么耕地。”田伟说,“你要对说的话负责任。”随即要求当地立即将调查报告传给省局。

  事处调查阶段,尚未结束,官民之间、官官之间的争论或将仍有反复。但我们可以预判,穆棱市相关部门将有人因此被问责。我们这样说的理由是,黑龙江日报于3月30日、4月2日、4月16日以《谁偷了24亩耕地的土》、《被毁耕地将复垦》和《被毁耕地未复垦  调查报告成空文》为题发出的连续报道,对穆棱市兴源镇东兴村14户农民24亩耕地被人强占挖土取砂一事,已经给出了确切的事实结论;再纵观三篇报道,记者的调查方式合理,事实逻辑清楚,报道立场公正。

  作为读者,三篇报道展示的是非曲直,清晰明了;作为记者,我们相信群众,相信同行们的职业操守,也相信当地政府最终会给出确切的说法。反观李局长,除了他自己发出的“权威之声”,他不相信群众,也不相信报纸。他在营建“一言堂”。我们由此看到某些官员身上潜伏的固有的强权逻辑——只有他的话,才准确,才可信。

  对报道耕地被毁的媒体,先是扣上“小报”的帽子,继而下定“小报报道不准确”的断语,李局长一句话,充分展示了某些官员对新闻监督排斥和抵制的真实心态。

  中央一再强调,官员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云南省昆明市甚至立法保护新闻媒体监督职务犯罪的权利。然而在穆棱,这位主管当地国土资源一应事务的李局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却缺乏最起码的理解和尊重,而他试图掩盖的,正是他被媒体监督到的失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四条又规定: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誓言铮铮“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但在穆棱,农民被毁的24亩耕地变成了李局长口中的“荒草地”,而后竟以“从照片上看和最后调查确认,耕地破坏的面积不是很大也不严重,不够立案条件”为由,不予深究。手抚国家土地法,李局长首要的任务到底是该检视自己的行政不作为,还是越权监督和定义“哪张报纸才是大报”,其理不言自明。

  报不论大小,事要问曲直。身为媒体人,我们既要时刻提防某些官员常常以自己的“金口玉言”替代舆论监督的习气,又要小心鉴别某些官员自说自话、自己监督和表彰自己“行政有作为”的倾向。

  我们认为,报纸不分大小,只分优劣。一切尽可能准确、清晰、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的报纸,就是新闻市场认定的好报纸。一切富于责任感,坚守公平和公正精神,崇尚独立调查方式,秉持真实与准确这一根本性新闻原则的报纸,就是人民心目中的“大”报。

  ***注:此为20100426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48202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