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识不要大话
无论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都会碰到、或可能碰到性命攸关,须临机处置的危急事。当此之时,一旦应对出错,付出的往往是生命的代价。这样的具体应对之法,是十分重要的常识,是一切空洞的大话无法代替的。
对于这一类的突发性事件,尤其对于因处置失当造成人员死亡的事件,新闻报道或公众的自由评论,第一要务是指出当事人的处置错在哪里。这对于避免或减少同类事故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中国的新闻报道或公众的自由评论几乎全都不是这样的,人们喜好的是笼统的所谓大道理,或者是对体制、对某社会责任方的批评与斥责。这样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普遍性倾向。且举几个实际例子。
(1)几天前,浙江省天台县失踪五名小孩,后来在养渔场的蓄水池中发现了这五名小孩的尸体,警方认定是溺水死亡;从现场痕迹判断,其中有的小孩是在试图施救时落水溺亡的。导致五名小孩全部落水溺亡的关键在哪里呢?是不知道正确的处置方法:当有人落水时,不会游泳或实际无力直接救助的同伴,向周围大喊:救命啊!有人掉水里啦!——如无人响应,就近找人或电话求救。而不是盲目的完全超出自己能力的同归于尽式蛮干。
这一类施救要点,是家长和学校老师必须教会小孩子的危急应对办法。而实际上,类似的情况,即一个小孩子落水,同伴小孩子下水救人同遭溺亡的例子,几乎年年会听到好几次。新闻报道则往往只是讲,发生溺死人事件的塘、池,缺乏必要的防范或警戒标志,以及提醒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孩子。我还没有从新闻报道中看到过,有告诉家长和小孩子,正确应对之法的内容。而事实上,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的关键,恰恰是个体的正确应对;空洞的“管理”、包办一切的“管理”,都不可能代替个体自身的行为与职责。
(2)去年10月,湖北长江大学学生多人连环牵手,试图救起掉入江中的小孩子,最后因支持不住,3名大学生落水死亡。新闻媒体事后又曝光了当地的一些人在打捞落水大学生遗体时,借机敲诈的卑劣行为。问题在于,新闻报道没有人分析,大学生这样的救人方法是否有误。从个别的文章内容中隐约可见,也有人对这种救人方法的科学性提出不同看法。但既看不到有认同此类看法者,更看不到有正面的讨论了。这也决不是否定上述大学生的勇于救人的高尚精神。
可以断言:多人连环牵手救助落水者的方法是错误的。因为,当前面的人下坠或被激流推移时,相对处于较安全地位的最后者,不仅要承受激流的推移力量,而且,在他之前的几个人的体重的一部分,成了合成的牵引力。例如一下了形成了一个人难以长久紧持的四、五百斤的重力。这就是为什么正确的方法是向处于险境中的人抛绳索、杆子、救生圈;会游泳者的施救则是以实际掌握的技术为基础的。
可叹的是,人们往往还对不懂这类危急事件处置方法的现状安之若素,更不会感到羞愧。即使对于面向公众的事故教育,盛行的也是空洞、笼统的“安全教育”。——目前的中国大陆,对于广大民众,急需的是:具体的事故防范、应对演习,救护演习。就像人们从新闻中偶尔可以看到的:日本的防地震演习、香港的对溺水者急救演习。
2010-3-3
要常识不要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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