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是规律的奴隶(广义地震学·空间绝对论·第05章)


 

 

像自然界中的物质运动都有一定的目的性一样,笔者之所以要在上述讨论上述问题和解释上述现象也是有一定目的性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把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究竟、到底是由谁“说了算”的问题搞清楚,因为它与我们解释地震成因有关。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采用“谁是谁的奴隶”之方式。上述我们一起讨论了“物质是运动的奴隶”的问题,下面我们再一起讨论一下“运动是规律的奴隶”之问题。请问,作者又凭什么说“运动是规律的奴隶”?(1)所有的物质形式都在运动,但是没有一种物质的运动非循规蹈矩,可概述为“均按规律办事”。(2)凡能够按规律办事的物质运动就能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下去,而一旦违反了规律就没有“好下场”了。

 

 

01节·按规律办事是物质可持续运动的前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万事万物的运动皆有律。然而,笔者却以为,这句话说的有点绝对,绝对就绝对在,并不是所有的物质运动都能够遵守规律,比如企业的亏损和经济社会各种危机的发生,无疑都是由于人们违反了自然经济社会规律造成的。而在自然界中,宇宙万物的运动也未必都能够遵守规律,如果也像人类一样违反了规律的话,那么我们的宇宙、银河系、太阳系、地球系也同样会发生“星球大战”,其后果自然是不敢想象的了。于是便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万事万物为何似乎都在遵守规律,不遵守规律为何不成。是啊,为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

 

01·只有能遵守规律的物质运动才有可持续性

 

在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上、宇宙中,有一种现象十分令人称奇,就是分布于夜空中的各种星系既不“掉下来”也不“飞出去”。正是由于如此,在很早的时候,我们的先人就开始根据基本不变的天象来分割一年中不同的季节了。于是,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分布于我们头顶上的日月星辰为什么是相对不变的,为什么会与一定的季节变化产生联系。是啊,为什么呢?笔者以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能与地球保持一种相对不变的空间关系。

比如,我们现在的星空,就与先人们在数千年前刻在摩崖上的基本相似;再如,关于牛郎织女的传说,也有一定的时间关系、空间关系。诚然,笔者决没有说它们与它们、它们与我们的关系一点也没有变,也不是在否认有“红移现象”的存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而是说在一个相对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头顶上的这个天穹,和存在于天穹里的日月星辰与我们的地球,能够保持一种基本不变的状态。于是,又有问题需要回答,就是其“不变”原因是什么。

有人说是由于在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宇宙、这个世界里有一个主宰者,它的名字就叫做上帝。诚然。笔者不敢苟同。通过上述我们已经了解了“上帝是意识的奴隶”,因为上帝是一种需要人类用感觉器官才能感知的东西。如果说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不是由上帝创造或主宰的,那它是由什么主宰的呢?我的回答是,正是星系、星球的运动规律者也。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依据吗?当然。至少,在笔者还没有最终把其它揭示出之前可说由规律决定。

大家知道,我们的银河系、太阳系、地球系已持续运动了50多亿年,据说它们至少还能再运动50亿年。如果要问它们为什么不掉下来也不飞出去,我的回答是,因为它们都是能够遵守物质运动规律的模范。也就是说,由于它们一直都能遵守物质的运动规律,所以我们的银河系、太阳系、地球系才不至于掉下来,也不会飞出去。换句话说,如果它们不能遵守规律,那它们就会“掉下来”或“飞出去”,其结果必然导致“星球大战”,那样人类就“没戏”了。

 

02·为了实现可持续性运动物质就须循规蹈矩

 

事实证明,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星球之所以既不“飞出去”又不“掉下来”,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它们均是一些遵守物质运动规律的模范。换言之也就是说,由于规律是一种需要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都必须遵守的东西,所以它们才能够可持续运动。存在于自然界中的物质形式如此,存在于人类经济社会中的物质形式亦然。也正由于如此,辩证唯物主义者才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

再换言之也就是说,世界的秩序是由物质运动的规律性制定的;如果物质运动离开了规律性,那么世界也就没有秩序性可言了。于是,又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物质运动为什么都得遵守规律,不遵守规律为什么不成。我的回答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只有能够遵守规律的物质运动才能够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什么意思?就是说能否遵守规律是事物、物质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当然,如果把它当作“条件”也可以。

总之,一个不能遵守规律的事物、物质是不能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下去的。毫无疑问,能够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重要就重要在,它能够使我们人类充分地认识到,一个不能遵守规律的个体人、经济体是不能存在与可持续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下去的——无论他是谁,也无论它是一个有多么强大的经济体、政治体。中国的封建王朝够强大了吧?大到了连资本主义的军舰都很难击破的程度,但最终还是被击破,原因就是其违反了社会规律。

亦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个体人、经济体、政治体违反了经济社会规律,就算他们和它们还有一口苟延残喘的气,那也会被别人击破。诚然,这也不是说世界上就没有违反规律的事物。不仅如此,笔者认为,与遵守规律的事物相比,违反规律的事物并不鲜见,用“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话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怎么讲?道理很简单,那就是形成运动规律的事物与尚未形成运动规律的事物相比,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看,后者都远远大于和多于前者也。

 

 

02节·运动即使不按规律办事也得按“反规律”办事

 

笔者之所以要讨论上述问题是为了论证“运动是规律的奴隶”这个命题。诚然,通过上述我们还不能得出这个结论来,因为上面只讲了“物质运动须遵守规律”这个问题而没有讲如果物质运动不遵守规律那将会有一个什么结果的出现。诚然,一定有结果,而且,还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有一个好结果。如果要问为什么?当然还是因为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遵守的,而不是让万事万物违反的——由规律的客观性、必然性、周期性即规律的不可逆性决定的。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运动不是别的,正是规律的奴隶。诚然,这也不是说规律就不能违反,但可以肯定,都不会有好下场。

 

01·物质运动须遵守规律不等于其都能遵守规律

 

什么叫“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须遵守规律”而不说“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均遵守规律”?简单地说就是,规律对万事万物的运动有令其“遵守”的客观要求,但是,它们和他们均做不到或者说它们或他们不能完全做到。大家知道,规律是一种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周期性即不可逆性的东西,而万事万物在运动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因素制约,所以“按规律办事”就成为一件十分苛刻的事情——尤其对有一些主义的人来说。

既然如此,为什么辩证唯物主义会说“万事万物的运动都有规律”?我的回答是,不见得。于是,便有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人们怎样才能做到都能“按规律办事”。诚然,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自有一套自己的办法,比如“大物质吸引小物质,小物质吸引更小的物质”;再如“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等。那么,作为所谓“万物之灵”的人类又该用什么办法实现“按规律办事”呢?可以肯定,到目前为止,骄傲自大的人类还没有发现、找到一种解决的办法。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企业亏损和经济危机仍然在不发生,似乎还没有一点停止的迹象,而企业的亏损和经济危机无疑是人类非按自然经济社会规律或不能按自然经济社会规律办事的结果。当然,我们还能发现有其它违反自然经济社会规律的事件发生,比如人类为了发展经济,提高GDP而不惜破坏自然经济社会环境;为了提高GDP,实现其资本增殖而不惜拿劳动者的生命做筹码。一次又一次的矿难,真不知破裂了多少个家庭,不要说为发国难财而发动战争。

谁能告诉我说上述之现象的发生非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周期性?如果他们的发生也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周期性的话,这不就等于得出了一个“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均有违反规律性”的结论来?如果这个结论也成立的话,那我们又该怎么理解辩证唯物主义所说“万事万物的运动皆有律”这句话呢?笔者以为,要想把这个问题回答清楚,需要了解在同一事物的运动过程中常常有不同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规律的存在,即规律也是有结构与层次也。

 

02·运动不守规律的原因在于规律有层次与结构

 

人们应该了解,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世界上压根就没有可以脱离具象事物和物质的运动规律。比如万有引力定律,虽然“万有”,但也是指事物、物质的“引力”而不是指“斥力”的。那么,在万有引力的彼岸是否还应该存在一个“万有斥力定律”?是的,回答是肯定的,否则不符合辩证法。大家至少应该承认有“同性相斥”这种现象的存在。同性为什么要会相斥?相斥难道就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果有,相斥力的规律是什么?

大家知道,牛顿的万有引力中的力是指与两物体的质量乘积成正比的一种力,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与物体质量的大小有关的一种力。为了说明问题,笔者把它概括为“质力”——因质量的大小而产生的一种力。那么,“同性相斥”中的“斥力”又是一种什么力?笔者以为,它是一种与物体的性别对立有关的一种力。为了说明问题,笔者把它称为“性力”。或许有读者会问:作者为什么要讨论这些问题?我的回答是,因为笔者想告诉读者,规律亦有结构与层次。

有万有引力定律为什么就没有万有斥力定律?有与质量有关的定律为什么就没有与性量有关的定律?这符合辩证法吗?如果不符合,那我们又该对规律有一个什么样的认识?笔者以为,只能得出规律应该是既有结构又有层次性的东西的这个结论。什么意思?就是说在我们的面前存在着许多规律,而在不同的规律之间,又存在着不同的层次与结构。因此,为了把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搞清楚,我们就需要去认识处于不同层次与结构意义的规律。

记得在《矛盾论》一文中曾经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分野,而笔者以为,与其管它们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还不如关它们叫“主要规律”和“次要规律”更恰当一些,因为“矛盾”的产生与发展是有规律性可言,而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无非是在“主要规律”的作用下。当然,我们还可以从自然与社会的分野上去认识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生物规律与经济规律等。换言之,如果能把上述之规律分辨清楚,就知物质运动为何有不遵规律的事了。

 

03·运动即使不按规律办事也得按“反规律”办事

 

在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一些现象发生,那就是时不时地会发生一些危机,如上面讲的经济危机、家庭危机、信用危机等等。如果要问为什么?无一例外都与人们违反自然经济社会规律产生联系,也就是说违反自然经济社会规律是发生各种危机的成因。或许有人会问,这好象是“运动是规律的奴隶”的反证也。其实不然。这是因为,就像有物质就有“反物质”一样,有规律亦有“反规律”者也。什么意思?就是说违反规律的物质运动也有规律——相反律。

何谓“相反律??简单地说,是与研究对象的运动规律完全相反的一种规律。比如前社会主义国家所搞的那个“计划经济规律”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就是一种与“市场经济规律”相反的规律,因为市场经济规律是建立在“自由经济”基础上,而“计划经济规律”则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诚然,这也不是说在现阶段我们连一点“计划经济”的东西都不能搞,更不是说到了“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低碳主义社会或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里也不能搞。

而是说,“计划经济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相反相成的性质,搞不好就会发生“危机”的。前苏联的解体和前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剧变”无疑与他们在资本主义阶段而非共产主义阶段搞计划经济不无联系。那么,是否说在自然界中也存在相反相成的规律?是的。比如,“万有引力定律”的“相反律”是“万有斥力定律。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相反律”称为“反规律”——指与研究对象的运动规律相反的一种规律。

认识相反律或反规律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又有什么实际意义?笔者以为,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能使我们事先就认识到,如果违反了自然经济社会规律,就会走上反自然经济社会规律的道路上,其结果必然是爆发自然经济社会危机。千万不要以为我们的星球、星系在运动过程中就一定是在按行星第一、第二、第三规律办事,地震无疑是地球系没有处理好与太阳系的关系造成的。换一种说法就是,地震是地球系、太阳系没处理好关系,而出现的“逆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