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新政五一后猛烈出台


  在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下,地产大佬浮亏约10亿。三月房价上涨11.7%,代表着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执行之中。而彻底进入一个买卖双方市场的博弈升级,“地方版”楼市调控政策将出台。虽然各地积极踊跃地出台细则落实“国十条”,仍然有人担心,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消极执行,大搞“见招拆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以已经出台细则的青岛“十四条”来看,除了在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高于国家要求的70%外,青岛的“十四条”在调控力度和操作性上均没有突破新“国十条”。
 
  比如在如何限购家庭第三套房、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如何提供的操作上,并没有更多的细节要求。目前中央出台的“国十条”已经让二三线城市出现观望情绪,部分城市楼盘开始降价促销。地方不怕控制房价,担心因为政府过猛的政策将房地产市场信心击垮,大部分城市都在继续在观望,不过落实“国十条”的细则还是要出的,这是市场所认同的,因为房价会上涨,而调控会继续调控。
 
  据传,北京版房地产调控政策目前还没有被正式审批,北京市有关领导还没有看完就被捅给了媒体,当天将要出台的北京新政细则推迟到下周三(5月5日)公布。截至4月28日18点,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并没有公布北京关于“国十条”的落实细则文件。此前,有媒体报道称,4月28日北京市将出台地方版的“国十条”,其措施将严厉过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国十条”,不仅对外地人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进行限制,也将对本地人购买多套房屋进行限制。由于种种原因,北京市原计划4月28日推出的地方版“国十条”可能会延期。

例如,应对五成高首付,有发展商“拆招”招徕买家.号称史上最严的宏观调控政策推出后,为了促进楼盘成交,近日一些发展商“拍破脑袋”想出“首付三成,剩余七成款项全部免息分期支付”或联合银行推出助业贷款、装修贷款等招数帮助买家降低首付。面对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销售节点,不少发展商更是多次开会讨论研究应对新政的措施,部分还有降价的打算。“首付只需三成,剩余七成款项全部免息分期支付。”近日花都新华有楼盘想出了化解二套房贷新政的招数。与以往发展商推出的低首付入住促销优惠不同的是,市民在支付三成首付后,其余的七成房款不需要向银行贷款,而是免息分期支付给发展商。

 
  值得注意的是,青岛、南京、合肥等房价比较敏感的城市,或前或后地推出了地方版的“国十条”,有的城市则表示即将推出地方版“国十条”。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又称“国十条”)中,第二条指出: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新国十条出台十日后,迫于调控压力,之前房价过快上涨的重点城市纷纷表示,将推出地方细则落实新政。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市正在研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相关政策,4月28日将出台。新政中包括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遏制投机性炒房行为等。其中,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将从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规定。不过,北京的这个细则还是“迟到”了。
 
  3月29日,国土部公布了《中国城市地价状况2009》,其中首次明确“租价比”概念。公布的一系列数据显示,北京 、上海、深圳、天津、杭州和青岛等重点监控城市的住宅市场已经出现了严重泡沫。被国土部点名的5个城市中,青岛已经在4月26日率先出台相关细则,响应新版“国十条”。商业银行可停发第三套房贷款,中小型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 77% ,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闲置土地拒不整改将被取消开发资质……
 
  4月26日,在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9 天后,青岛市出台楼市 14条意见,抑制高房价。 作为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存在楼市泡沫的 6 城市之一,去年以来,青岛房价一路上涨,目前,青岛市区住房均价已达 10000元/平方米左右。业内人士指出,青岛出台的楼市 14条,多条意见按国家政策上限或严于国家政策执行。
 
  根据青岛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外地人买房贷款须先开证明、商业银行可停发第三套房贷款、中小套房建设用地至少占77% 、重点建设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房源价格须一次性公开、住房预售信息向社会公开等十四条房地产新政。
 
  此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4月27日透露,“省里的政策最近几天就要出来。”“五一”之前江苏省将就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住建部“通知”出台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已经多次召开研究会议,将在贯彻国务院、江苏省调控新政的基础上,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
 
  下一阶段的调控将集中在房地产税收政策方面,并提醒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更需要关注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期因素,而不是着眼于一时的房价回调,从而避免楼市调控再次陷入“越调越涨”、“短跌长涨”的怪圈。
 
  新政策出来是好,关键是执行,可以不出细则,有具体的落实就行。2008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国务院推出稳定房地产的鼓励性政策,随后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很多创新性的政策,大大超出了中央的政策范围。例如,2008年中央提出首次购房优惠税收的措施,很多地方政府直接对二套房也实行了。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为了帮开发商解决资金链问题,推出了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措施。2010房地产调控猜想,猜想一“进一步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猜想二“物业税开征技术上可行”。猜想三“中央和地方财权重新划分”。猜想四“打击囤地或出新规”
。猜想五“房地产数据纳入官员考核”。
 
  从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四项措施调控房地产,到1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10项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中央到各部委都有一系列的具体动作,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新一年土地供应计划,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控政策出台短短一周的时间内,一线城市普通商品房市场的成交量应声回落。以北京为例,刚刚过去的一周内二手房网签套数持续走低。

  
  受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和即将出台更严厉调控措施的预期影响,楼市中买卖双方的心理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部分投资客也开始恐慌性抛盘,市场上二手房源逐渐增多;但买房者观望情绪反而加重,一些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买房者甚至不惜违约。政府调控楼市重拳出台后,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开始出现投资客抛盘。据报道,北京北三环一个项目近期出现了大单抛售,一位浙江炒房客一次性抛出20多套房源,总价近1.3亿元,折合平均单价为近4万/平方米。
 
 下一阶段的调控将集中在房地产税收手段和税收政策方面的明确预期。其实国内已经有一些住房消费方面的税,只要调整一下就可以正式征收了,并不一定非要推出物业税。关于住房消费税,最有可能的做法就是找几个较为典型的一线城市,比如北京、重庆、上海等,作为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十条”还特别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专家称,在未来一段时间,更为细化的区域性楼市调控措施可能将陆续推出,它们将会为下一步的楼市调控增加新的筹码。

 
政策一览
 中央调控政策
时间
部门
政策
细则
2010年4月17日
国务院
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0年4月14日
国务院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2010年4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此外,《通知》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售商品住房项目清理。
2010年2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2010年以来的第二次上调,调整后的存款准备金率将达到16.5%。
2010年2月11日
银监会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理财客户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二、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1。
2010年1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增强支农资金实力,支持春耕备耕,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10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
2009年12月22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年12月17日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
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2009年12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地方调控政策
时间
地区
政策细则
2010年3月1日
广州
3月1日,最新出台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将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征收闲置费,土地闲置增值后,开发商还要补交“增值地价”。
2010年2月26日
北京
2月26日下午,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010年2月23日
广东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简称“粤四条”),并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0年2月21日
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联合提出《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 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提出了11条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2010年1月10日
杭州
杭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包括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继续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
2010年1月10日
宁夏
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已备案商品房6个月内不得涨价。
2010年1月9日
合肥
合肥市土地交易今年实施新规定,拍卖、挂牌的土地均须标明开工、竣工日期,开发商延期开工可能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0年1月8日
南京
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今后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比例将严格提高至50%,同时,对出让地块的面积也做了限制,南京市区(包括江南八区及江宁、浦口、六合三区)不得超过20公顷。
2010年1月7日
银川
银川市对《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暂行规定》有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实物配建廉租住房建设成本抵顶标准,由原来暂定的市区2000元/平方米,分区域细划,并分别调整为西夏区3000元/平方米,兴庆区、金凤区4000元/平方米。
2010年1月6日
上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政策,明确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3.4平方米、再次购房,为购买"改善型住房"。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降低为60万元。同时,上海对"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收紧公积金个贷。
2010年1月6日
武汉
新修订的《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开始实施,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由各区政府负责廉租房的建设、分配和租赁管理;廉租房的物业费由政府承担;廉租房的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采取集中建设,或在经济房、商品房和危改项目中配套建设。
2010年1月6日
北京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等若使用太阳能供热,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将享受每平米200元的补贴。
2010年1月5日
南京
南京市房产局、财政局正式公布了“南京市2010年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其中对自住型的“首购房”给出了“严格的认定”:必须在南京市区范围内无产权住房,才能获取0.5%的契税补贴。
2010年1月5日
青岛
青岛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土地处置操作办法》,明确了对于实施国有产权转让的企业,其划拨土地与其他国有产权共同挂牌,成交后分别办理相关手续;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底价应综合考虑土地价值、国有净资、职工安置费用和欠薪费等,由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提出了挂牌转让收入的处置方式,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2010年1月5日
上海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1月4日
重庆
重庆市发布了限制用地禁止用地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土地供应政策,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10年1月3日
上海
上海市房管局等五部门发规严控土地供应,确定新一年土地政策基调。包括明确土地首付不低于50%,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分期缴纳全部土地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项目可约定在2年内缴清,土地首付不低于50%。
2010年1月2日
厦门
厦门市出台规定,过渡安置补助费的起算时点为从被拆迁人签署被拆迁房屋移交单,并将被拆迁房屋完整移交给拆迁人之月起,计发过渡安置补助费。停发时点为安置房已竣工验收且具备交房条件的,拆迁人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拆迁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010年1月2日
上海
上海市工商局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经适房购买家庭擅自转让、出租经适房时,将被收回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