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一个富有生命力正在蓬勃发展的新生产业,正在成为我国上海、杭州、北京等一些城市力主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之一。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到依托原上海汽车制动器公司一片闲置厂房开发而成的“8号桥”创意园区考察时指出:创意产业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金融对文化产业振兴支持的七个方面二十条指导意见。 个人以为,这是十分及时,也是十分必要的。
近年来,管文化产业日益受到各级各部门青睐,但是过去由于文化创意企业普遍存在缺少有形资本、无形资产难以评估、还款来源不明确等问题,与多年以来金融部门固有的、通行的资产融资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加上文化创意企业大多是初创型的民营中小企业,影响了金融部门支持的积极性。文化产业如何走出资金困局?笔者以前曾经建议过,有三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各级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如在融资担保难问题上,由财政出资、银行配套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小企业培育专项信用贷款,在年度信贷规模中切出部分规模,无需担保抵押,但出现风险、造成损失之后按照风险分担原则由政府部分买单,既消除银行放贷之忧,更能解决一些不符合银行贷款担保条件企业融资需求。二是金融部门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特别是在担保方式、信贷品种、金融服务等领域能够与时下文化创意产业紧紧结合、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大胆创新。三是适当放松直接融资条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文化创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涌现出更多的华谊兄弟等上市公司。
九部委《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个人以为主要具有如下三大特点,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文化产业融资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应该讲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好的操作性。首先,部门协同有利于金融创新。九部委中既有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也有“一行三会”金融主管部门,明确要“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针对不同企业实际,采取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权利质押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予以资金支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等措施促进文化消费。其次,直接融资有利于做大做强。除了银行授信支持外,《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扫清了直接融资的障碍,有利于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最后,配套完善有利于落到实处。《指导意见》不仅提出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实施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而且明确要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策落实督促评估等,真正将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